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基层司法行政“三进”工作自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7/3
各县区司法局:
根据省厅关于基层司法行政“三进”工作的部署和市局近期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县区“三进”工作的现状和差距,有针对性地督导各县区“三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三进”工作如期推进、均衡发展、取得实效,请各县区切实按照《关于印发〈河源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督导方案〉的通知》(河司字[2012]41号)及附件《河源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督导细则》的要求,对督导细则中的指标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全面的对照自查,并认真填写好《河源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任务完成情况表》,于
河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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