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司字[2012]18号
关于印发《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司法鉴定所:
现将《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司法 “三打两建” 方案 通知
河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
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打两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从今年2月份开始,利用为期一年的时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行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市“三打两建”工作会议和省司法厅“三打两建”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职能优势,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幸福河源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三打两建”行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抓好领导干部等公职人员学法。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开展“三打两建”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
2.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工作。重点宣传国家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威慑力,有效增强企业商户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定期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管理观念,积极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3. 抓好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加强保护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及对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重要性认识,积极参与“三打两建”行动。
以上三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郑志崇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宣传科、普法办。
(二)加强律师队伍规范管理,为“三打两建”行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1.加强对“三打”案件律师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律师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三打”刑事犯罪案件律师辩护和代理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将律师参与“三打”案件纳入敏感案件进行管理,要求律师在接受“三打”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后,应书面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对作无罪辩护、改变定性辩护的,先由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后再提交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讨论;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辩护、代理“三打”案件的其他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2.加强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服务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专项行动,为政府决策、执法行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三打两建”行动要求,积极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尤其要积极参与涉及“三打”案件的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3.严肃查处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教育引导律师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依法辩护,确保刑事辩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律师在“三打”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依法处理。
4.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库和专家库,探索实施诚信评级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公布违法违纪人员“黑名单”。
以上四项工作责任领导为李文英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律管科、市律师协会、市公职所。
(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调处“三打两建”行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1.在全市范围构筑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化解的工作机制,落实市、县、镇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矛盾纠纷研判机制,分析把握当地社会矛盾的规律、走向,及时化解“三打两建”中出现和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2.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对涉及“三打两建”的重点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深入发动群众拓宽排查渠道,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矛盾纠纷动态和特点,为“三打两建”行动提供准确、可靠、及时有效的舆情分析依据。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深入“三打两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调处,及时化解因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避免事态扩大而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以上四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郑志崇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基层科。
(四)严肃查处涉及“三打”问题的违法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加强参与“三打两建”行动人员的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尤其是参与“三打两建”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及时核查司法行政人员涉及“三打”问题的违法违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要果断立案,严肃处理。畅通检举渠道,在市局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核查举报线索(举报电话:3820011)。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为陈建辉主任,责任单位为纪检监察室。
(五)做好打击制假售假的司法鉴定工作
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工作在打击制假售假行动中的职能作用,在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内,各司法鉴定所对“三打两建”行动中涉及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项目,要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确保鉴定质量,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公共服务水平。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为吴慧先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司法鉴定科。
三、步骤安排
“三打两建”行动期限初定为一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至3月)。2月底,召开全市“三打两建”行动动员会,市局主要领导对“三打两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月底前,各单位自上而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进行具体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区司法局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上报市局“三打两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各单位围绕本地“三打两建”行动进程,采取边排查边实施的方式,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明确任务,积极跟进,凸显司法行政机关在“三打两建”行动中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至2013年1月)。全市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各单位对“三打两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市局将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各县区司法局的“三打两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市局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三打两建”行动工作成绩,推广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三打两建”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三打两建”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市局成立“三打两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指导“三打两建”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局党组成员郑志崇、吴慧先、陈建辉、李文英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推进“三打两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负责人杨江同志兼任,市局其它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区司法局参照市局的做法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架构。
(二)统筹兼顾。“三打两建”行动历时一年,跨度长、标准高、要求严,要正确处理好此次行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整体推进。要把开展“三打两建”行动与市局今年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与“三进”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注重实效。
(三)强化宣传。各单位在履行好自己职能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严打、快打、真打”的决心和态度,大力宣传市局有关“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深入宣传发动广大司法行政人员,打造“三打两建”舆论声势,营造打击整治的良好氛围,营造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