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五个一”举措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司法局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开展“12.4”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一、精心制订一个法制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全国和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河普办[2014]9号文件,对“12•4”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筹划,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编印一套“以案说法”系列普法读本。编印一套四版(机关版、校园版、企业版、村居版)“以案说法”系列普法读本,读本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精心编撰,细心解读,配以图片和案例,以普法教育联系实际,生动有趣、寓教于乐,达到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声音。
三、制作一批法制宣传挂图。首次制作一系列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挂图,以挂图形式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提高法治观念,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集中发送一次普法短信。联合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以短信形式向全市广大手机用户发送“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短信;
五、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人民银行、河源供电局、市律协等单位在源城区街心花园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内容以法律咨询,派发宣传单、图片、音像展览,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播放国家宪法日宣传片等形式向全市群众进行法制宣传。
市司法局通过采取多种举措,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河源建设,推动河源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以案说法”系列普法读本
宪法宣传挂图
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