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巡视检查工作

更新时间:2014/11/17

为切实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利,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114日至1112日,市检察院监所科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相关负责同志联合组成巡视检查组深入县区司法局、司法所抽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在巡视检查中,检查组取听各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汇报,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台账;深入基层司法所,认真听取司法所的工作情况介绍,详细检查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档案及台账,着重检查在交付执行环节上是否做到了无缝衔接、对矫正人员外出的是否履行请销假制度、是否进行分类考核管理、矫正期满后是否及时办理解矫手续等情况。

检查组对各县区司法局、司法所运用视频声纹手机定位监管的方法对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按照市司法局编印《社区矫正教育学习读本》组织教育学习等举措给予肯定。同时,对个别司法所出现社区矫正人员材料不全、部分信息登记不规范、外出请销假审批手续不完整、部分表格用印盖章不规范等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巡视检查,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表示,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认真整改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市检察院监所科负责同志强调,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对不服从管理,不按时报到的矫正人员按法律程序进行警告、建议治安处罚,仍不服从管理的建议收监,要加强与各县区检察院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监管与监督的通力合作,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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