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真抓实改出成效 服务民生群众赞

更新时间:2014/11/7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在市法律援助处聆听并认真记录来访群众诉求 

  

核心提示:自2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司法局坚持突出“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特点,紧密联系群众司法需求,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行业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帮矫‘两类人群’安民”五项服务工程,得到了群众好评。

 

深入群众走访解决群众困难

如何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民生需求,今年4月份,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县局、部分乡镇司法所开展调研学习。通过实地考察、查阅台帐、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接地气、听民意、了民情,找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期盼差距,并要求各乡镇司法所要深入到群众家中了解他们的困难所在,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7月份,东源县骆湖司法组织全所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辖区内骆湖村杨屋小组的杨某伟,其妻子因为家庭矛盾已离家出走十几年,经多次查找,杳无音信,致使他们的儿子杨某威一直没有上户口。眼看杨某威就要上初中,要办理学籍档案了,因为他的母亲离家出走,不能提供有效的证件手续,户口一直没入。当骆湖司法所走访了解到杨某伟的实际困难后,急群众之所急,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通过公安户籍网的信息,查找到其妻子刘某及其岳父刘某中的户籍信息后,多次去函给刘某及其父亲刘某中,在刘某及刘某中没有信息反馈的情况下,又去函贵州省黔西县谷里司法所,请求协助查找杨某伟的妻子刘某的下落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司法所的不懈努力,骆湖司法所终于联系上刘某,经过司法所的调解,杨某伟与刘某达成协议并到县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杨某威的户口资料也由司法所上报公安机关审批。纠结在杨某伟心头上的10多年困扰,在骆湖司法所的帮助下,终于得到解决,阿威最终也顺利入了学。

骆湖司法所通过走访群众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只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民生方面的其中一个个案。有的司法所为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而费心费力,有的司法所则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找工作,帮助对方解决生活困难……

 

创新工作方法服务社会民生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司法局推出四项举措服务社会民生。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名律师挂钩5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服务累计至少8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法律顾问将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提升公证处窗口服务质量。公开办事程序、规定办证时限、推广文明用语、改变服务方式,将服务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公证上门办证、减免费用等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成立河源市法律进社区志愿服务队,到全市39 个居民社区及市区各大公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图片展览、派发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让广大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规范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行为。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纪律规范》,明确规定承办律师不得擅自披露、散布受援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信息;不得与受援人相对方恶意串通,侵害受援人合法权益;不得向受援人索要费用;不得指使、诱导受援人行贿;不得刁难、歧视、敷衍受援人等,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我市积极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现已在龙川县和东源县试点,明年全面铺开,届时全市1425个村(居)均有法律顾问。

市司法局局长肖伟星表示,构建好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就能为更多人尤其是基层百姓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此项活动中,我市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欠发达地区前列。在81召开的全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会上省司法厅印发的经验材料汇编中,市司法局上报了五篇经验材料均得到省司法厅的采纳刊发,是全省21个地市司法局中唯一一个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项服务”中均有经验材料刊登的单位。

 

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

市司法局党组以钉钉子精神,聚焦“四风”,狠抓整改落实,着眼长远,以转作风、优服务、提能力、促发展为目标,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整改内容共28项,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原则,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存在问题,跟踪问效,确保不走过场;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加强与上级或其它部门沟通协调,联动解决。目前,28项班子整改任务、21个专项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过开展一系列查摆和整改活动,该局作风有了明显改变,工作效率也得到提高。在反对“四风”方面: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将原来法定审批时限20天、30天缩短为5天、10天,“三公”经费开支下降40%,会议数量下降37%,发文数量下降33%。在回应群众关切方面:加强对公证处、法援处等服务窗口办事大厅的电子效能监察,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绩效考核和督查取证。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司法局还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四风”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健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探索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目前,修订完善和新建的制度共16项,已全部公布实施。(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刘剑锋 曾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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