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组织收听收看省“双百”活动政法专场报告会

更新时间:2014/7/30

   

    河源日报讯  记者  董伟伟  29日,2014年全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政法部门专场报告会举行。报告会邀请国家二级大检察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作主题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专题报告。何忠友、龚佐林、黄建中、黄少良等河源市几套班子领导在河源市分会场聆听了报告。

    党的十八大在明确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同时,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会上,游劝荣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了“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阐述了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

    游劝荣说,法治思维就是用法眼即法律的眼光看世界、看天下,用法律的眼光来判断事物,而法治方式就是让法律成为矛盾纠纷解决的主渠道,并且这种解决的结果得到尊重。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观念不断的增强,法律本身对于政府和政府机关公务人员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些都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有哪些?游劝荣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明确公权力的边界,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放在首位,把公平正义当成我们的价值取向,按照程序办事,强调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在每宗司法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而不仅仅结果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游劝荣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社会管理的时候,必须自觉的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但是当前很多制度都是“贴在墙上”、“挂在门上”,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需要与利益相挂钩的制度,需要可操作性强的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有质量的制度,让权力运行得更加理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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