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社区服刑人员不请假玩失踪被重新收押入狱

更新时间:2014/7/25

    河源网讯 记者 刘烨华 实习生 戴琦 通讯员 刘剑锋  不请假就玩失踪,后果很严重。河源市龙川县社区矫正对象郑某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日前被重新收押入狱。这也是河源市对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首例案件。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郑某,因犯抢劫罪经龙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自201175201574止。

    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限内,郑某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相关规定,于2013120日起未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未进行思想汇报,未办理请假手续,在社区矫正时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经龙川县司法局依法提请撤销缓刑建议后,龙川县法院认为,罪犯郑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中对罪犯郑某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郑某收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这是河源市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首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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