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一工头卷款而逃 另一工头担责任

更新时间:2014/7/23

河源日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刘剑锋 两个工头和手下工人都是老乡,一个工头卷款逃跑,抛下老乡不管,另一个工头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主动留下筹钱支付工人工资。日前,龙川县田心司法所主动排查,将一起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日前,一些工人在龙川县田心司法所与派出所间来回走动,脸上充满焦虑。田心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就主动上前询问,得知他们一行7人是贵州省威宁人。工人李某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们7人受雇于同县老乡赵某、汪某两人在田心镇陂角村种树已经几个月,工钱一直都是做一段时间结一部分工资。620日早上,工人与赵某发现汪某卷款逃跑。工人突然发现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血汗钱可能没有着落时,担心另一个工头赵某也逃跑,就立刻放下手中的活揪着赵某来到田心镇政府。

    田心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让双方到司法所调解室坐下来,同时分别向赵某、李某双方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汪某卷款逃跑不知去向后,仍欠李某等7人的工钱共计7500元,而赵某也一脸无奈,他对汪某卷款逃跑一无所知,又害怕工人作出过激行为。工作人员告知赵某,其与李某等7人是雇佣关系,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理应承担相关责任。赵某深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钱已被汪某卷走,他身无分文,无法及时付清所欠的工钱。

    在司法所主持下,赵某与工人签订了一份协议:赵某在半个月内筹集钱款付清所欠李某等7人的种树工钱。

    日前,赵某主动致电田心司法所表示已履行协议,付清了所欠的工钱,并主动把收条复印件送到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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