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广东省信访条例》河源宣讲

更新时间:2014/5/22

《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71日起施行,今天起,省宣讲组将深入我市开展宣讲,帮助河源领导干部、群众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条例精神,更加深入地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今天上午,市委书记何忠友、市长彭建文、市政协主席龚佐林等市几套班子领导在市会议中心聆听了首场报告。

会前,省宣讲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了此次宣讲活动的相关背景,对如何学习、宣传好《广东省信访条例》提出了建议。

首场宣讲会由省宣讲组成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法学博士石佑启教授主讲。石佑启从《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原则、《条例》实施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论述。

作为全国首部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信访条例》共1177条,条例对实行诉访分离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接访行为与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成效。

市委副书记黄建中主持宣讲会,并就贯彻实施好《广东省信访条例》进行动员部署。

黄建中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有效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黄建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和推动《广东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开展好贯彻实施条例的试点工作,在畅通信访渠道、推进诉访分离等四个重点方面努力探索实践;要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以落实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决克制社会矛盾高发多发的态势。

黄少良、赖泽华、叶常浓、张丽萍、黎意勇等市几套班子领导聆听了报告。

据悉,从今天起至523日,省宣讲组还将深入到各县区进行宣讲,通过送法下基层,使社会各界了解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为我市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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