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工作获肯定和推广

更新时间:2014/5/12

 

编者按:

4月22日,市委召开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法治工作情况作了全面汇报,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会后,市依法治市办以依法治市简报形式全文刊登下发全市各级各单位,作为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供交流学习和借鉴推广。

 

 

   实施“三项工程”  践行法治为民

                   ――2013年市司法局法治工作汇报

 

2013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实施“三项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法治安民、法治育民、法治惠民目标,为建设平安法治环境、服务河源加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实施“平安创建”工程,践行法治安民职责

平安稳定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管控改造好社区矫正人员,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法治效果就在眼前。

(一)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夯实平安创建基础。进一步健全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联动调处机制。在巩固传统调解工作和完善提升市医调委、交调委等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市医调委县区工作室建设,成立了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土地房屋征收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了调解资源的有效整合,夯实了“平安细胞”工程建设。2013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835宗,调解成功6752宗,调解成功率达98.8%,高于全省平均96.96%水平。龙川龙母镇和紫金临江镇两位司法所长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二)强化信息技术与法治手段融合,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精准高效。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劳教制度废除后,社区矫正人员剧增形势,实现社矫人员“情况清、管得住、改造好”的工作目标,克服资金紧张、技术缺乏等难题,在全国率先成功研发了一套社区矫正声纹手机定位监管系统,该系统集声纹自动识别、视频自动上传、越界自动报警提示等监控功能,为矫正人员的活动区域筑起了“电子围墙”,实现从传统粗放型执法向科技信息精准型执法的转变,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2013年,除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和老弱病残等对象外,为518名监外服刑的矫正人员配发定制手机进行定位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且运行状况良好。目前,全市共投入238万元购买电脑、扫描仪、指纹机等设备一大批,手机定位监管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2013年全市共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30人,依法解除矫正318人。目前累计在册矫正人员734人。

二、实施“普法善治”工程,履行法治育民使命

在全民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是党和政府赋予司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使命。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开展“全民守法·平安河源”法制大宣传活动。

(一)创新形式,学法考试无纸化实现市县全覆盖。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范畴。注重普法载体与形式创新,在全市全面推动公职人员学法无纸化考试系统平台,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目前全市共征订学法考试软件948套,逐渐成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新的主要途径。2013年12月13日、20日,分别组织举行了全市首次无纸化学法考试,参加考试人数达57097名,优秀率达93%,及格率达99.2%,效果良好,得到了省普法办的通报表扬。

(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网络普法平台新优势。在坚持利用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新兴媒体开展普法的新优势,重点依托河源司法行政网站,加大与全市各镇街司法所的互联互通,采取普法讲座、案例等形式进行网络普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网站开通以来访问量已达324万多人次。同时成立了全市普法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法律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注重运用“3.8”“6.26”“12.4”等特定宣传日,结合经济建设、平安创建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13年全市共开展各种宣传活动320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万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万份。2013年,东源县荣获第二批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获省督导组充分肯定,并以97分获得优秀等次;我局在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中排名靠前,获得优秀等次。同时,据近日下发的《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局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单位,龙川县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县,源城区普法办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普法办。

三、实施“法律服务”工程,落实法治惠民任务

进入新时期新阶段,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推动法律援助全覆盖、律师公证规范诚信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新需求,在用法维权中获得实惠、在信仰法治中获得正能量。

(一)抓好法律援助全覆盖,彰显“民生工程”品牌。在司法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立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积极与法院、民政、人社、公安等单位建立法援服务联系制度;针对因新《刑诉法》实施带来部分县区刑事法援案件急增、律师资源缺乏的实际,同时与县区建立部分法援律师资源调剂工作机制,基本构建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大应用新媒体宣传力度,建立省内首个以法律援助为主题的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在全市行政村居张贴法援宣传画册;积极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施节假日手机值班和首问首办责任制;建立有效发放和回收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监督卡机制,让当事人在案结时监督评价等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优质服务就在眼前。2013年,全市共办理法援案件353宗,解答群众咨询5538人次。市法援处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被市文明委评为服务“五优窗口”。

(二)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倾情服务跨越发展。积极组织律师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坚持做好陪同领导信访接访工作,继续发挥党委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努力在推动依法行政、改革发展、经济建设和维护稳定、妥善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效。积极开展所所(律师所与司法所)结对帮扶、参与问题突出村整治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中小企业等律师服务团作用,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2013年共派出公职、法援律师参与陪同市领导信访接访48次,接待来访群众322批1365人次;共参与市疑难信访案件调处6次。2013年全市共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讼案件2002件,咨询和代书法律文书5162件,担任法律顾问321家。

(三)强化公证质量建设,确保诚信有为。公证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乡镇,推动公证服务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事项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推动公证办证流程步入信息化和规范化,实现与省司法厅联网和公证文书条形码管理,着力提高公证公信力,严把公证质量关,努力彰显公证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2013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825宗,未出现一起错证、假证。

回首过去一年,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展望未来,法治征程仍任重道远,我们将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本次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抓落实,坚持法治安民、法治育民、法治惠民宗旨,在法治具体实践和探索中,让群众感受到守法受益、违法受损,进而相信法律、参与法治,凝聚更多力量,为建设平安法治河源、加快打造“广东绿谷”和推动河源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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