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4/4/7

 

根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司发〔2024〕37号要求,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拟推荐申报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如下:

单位:

东源县司法局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图书馆

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办公室一级行政执法员

叶小珍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共青团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委员会副书记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7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河源市司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通讯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沿江东路5号河源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邮编 517500)。

联系电话:0762-3820521,邮箱:heyuanp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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