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紫金县司法局整合优势资源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宣讲活动
更新时间:2023/3/29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 周年,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引导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形成“有纠纷找调解,以调解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紫金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人才和专业优势,联合驻村律师开展进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人民调解宣讲活动,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和调解的优势、特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顾问在中坝镇良庄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为发挥村干部和教师在基层治理中的管理和促进作用,丰富他们的调解知识,使他们自觉成为人民调解的实践者、推动者,引领和带动村民选择调解方式定纷止争,在中坝镇良庄村,驻村律师何佳城以村干部和村教师为对象,开展了一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讲座。讲座中,何佳城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从生活中常见的邻里纠纷、校园侵权纠纷等身边小事切入,通过以案释法方式,生动形象地向大家阐明人民调解的概念及运用,强调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
法律顾问在龙窝镇琴江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宣讲活动
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青少年群体中的知晓率,让“有纠纷找调解”理念深入人心,在龙窝镇琴江中学,驻村律师肖欣棋、何思成面对青少年群体和中学教师群体,通过观看宣传片、案例分析等方式,向师生讲解了“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发生矛盾纠纷后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哪里可以找到人民调解组织”以及校园欺凌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内容,教育他们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学生更好地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