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轮胎爆炸致失聪人民调解得赔偿
更新时间:2014/2/21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刘剑锋 到汽车修理店检查货车却因轮胎爆炸伤到耳朵,通过当地司法所调解,郑某最终获得合理赔偿。日前,郑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连平县元善镇司法所表示感谢。
2013年1月,郑某开车送货到市区,至连平油溪镇某修理店门口检查车辆时,轮胎发生爆炸。郑某被炸伤送到忠信镇人民医院抢救,后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两个月。郑某外伤痊愈,但爆炸造成其右耳失聪无法治好。因此,郑某要求货车老板高某赔偿伤残费等12万元。高某认为赔偿过高,且轮胎爆炸系郑某操作不当造成,便拒绝郑某的要求。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还是没有达成协议。
今年1月份,郑某来到元善司法所申请调解其与老板高某发生的伤害赔偿纠纷。了解事情经过后,司法所联系到高某,在高某同意调解后,召集双方到司法所调解。郑某表示:其到相关部门了解过,其右耳被炸聋可评8级伤残,但考虑到伤残鉴定历时较长,因此才想通过协商解决,要求高某一次性赔偿12万元。高某表示,郑某的治疗费已全部由其支付,此次轮胎爆炸,是司机郑某操作不当造成,对郑某的这种错误操作之前已指出多次,郑某却没有改正,最终造成事故,郑某负主要责任。因此,除已付的医疗费外,其不再赔偿。接连几日,调解员耐心和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建议双方各让一步,最终,郑某和高某同意以6万元和平解决此纠纷,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日前,郑某将一面“调解能手”的锦旗送到元善司法所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