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市建立“税务+司法”合作共建机制 助力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更新时间:2022/9/30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与河源市司法局签署了《法治税务合作共建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在全省地市层面率先建立“税务+司法”合作共建机制,推进依法治税,助力河源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备忘录明确双方在法治河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市司法局指导市税务局开展法治建设考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实事项目实施、法治督察等工作,市税务局支持市司法局履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职能,推动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共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合作。市司法局指导市税务局开展培训活动,推动全面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双方共同推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共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双方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清理等工作合作交流,共同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四是共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双方共同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涉税事项,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法律和税费处理意见。五是共同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双方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深化税收共治,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六是共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合作交流,推动化解涉税费争议。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税收征缴争议行政调解联动衔接机制,共同推动建设涉税争议调解专家工作室。七是共同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双方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在宣传普及信用知识、诚信文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努力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八是加强涉税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税务部门与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协作,积极提供税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服务。

 

双方建立定期会商、联络对接、资源共享和人才交流合作等机制,为落实好《备忘录》各项任务提供保障。下一步,双方将不断深化协作领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税务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擦亮河源市“税务+司法”合作共建品牌,使之成为河源法治建设靓丽独特的“风景线”。

 

建立“税务+司法”合作共建机制,既是市税务局、市司法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收精诚共治的具体实践,为部门间开展法治建设协作联动开了个好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对全市探索新发展阶段法治建设协调并进模式和路径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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