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河源市民政局联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事业发展目标任务,紧扣民政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工作,为建设法治河源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基础,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市民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任组长,分管业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机制。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普法工作列入“一把手”职责清单,切实加强对民政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制度,明确普法任务。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河源市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河源市民政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要求等,强化顶层设计,全面部署民政系统普法工作。二是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近年来,依据市普法工作要点编制我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对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三是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和年度普法计划,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落实经费,保障普法工作。每年安排普法专项工作经费,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普法宣传标语、视频、折本,购买法律法规读本等,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
二、注重学习,全面提升干部法律素养
(一)领导带头学法。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编制《河源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近年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一规划两纲要”等列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主要内容,每年组织专题法规学习会2次以上。“七五”以来局党组集体学法累计近20次。二是召开局党组、党务、专题会集中学习政策法规。中央、省、市召开有关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领学,局主要领导点评并作学习部署。局领导班子结合分管业务带头领学新颁布的民政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亿芳同志作开班动员讲话并辅导
(二)干部主动学法。一是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年度述职工作,主动学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年依法述职述廉述法,接受考核。二是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局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法治专题讲座或培训班,分别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干部职工课上认真听课,勤做笔记,课后自觉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做到互学互问。充分利用国家机关网络学法平台自觉学法,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热情高涨,近两年来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参与率、及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达98.6%、99%,得到市普法办的充分肯定。三是符合条件干部踊跃学法考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干部自觉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业务考试系统学习培训,踊跃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1年以来共12人考
(二)部门履职普法。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各项业务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
三、突出宣传,营造社会普法浓厚氛围
利用纪念日、宣传日、专题活动和新法新规发布、执行等特殊日子,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相关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做到重点时间重点宣传,重点工作重点宣传,广泛普及民政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普法氛围。
(一)广泛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按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我局每年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普法宣传。在国家第八个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之际,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深入市区永安、永康社区,紫金县紫城镇九田社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去年组织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宪法宣传日”暨社会组织视频普法宣传周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结合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民法典教育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常态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教育。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严密防范,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当前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以对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一是及时学习贯彻疫情防控政策。目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下发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进行了部署和学习。二是组织基层民政干部和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落实落细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在民政服务机构大门、走廊等张贴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画报等,加强宣传,切实把好“五关”。三是通过加强督导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持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封闭防控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三)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普法宣传。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提高群众对救助工作的参与度。一是做好落实救助政策的典型案例宣传。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河源广播电视台、河源日报、河源晚报等宣传媒介,宣传救助政策法规,实地采访报道落实救助政策的典型案例。二是利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救助政策法规。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以及市本级制定的救助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放上公众网,供群众查阅,让群众更全面了解救助相关政策法规。三是乡镇、村(居)委会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救助服务内容、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救助政策。四是市、县(区)民政部门结合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举办讲座、政策咨询、政策宣讲、制作救助政策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开展救助政策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近几年,各级民政部门张贴宣传海报5000份,发放宣传小册子120000份。五是利用“6·19”开放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精心谋划组织,重点宣传救助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通过街头延伸救助向群众发放政策法规资料和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救助管理法律法规问题、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宣传等方式,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救助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
(四)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普法宣传。为增强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三大条例为抓手,大力开展社会组织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一是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现场咨询和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得到不断普及。二是充分利用社会组织信息网开展法律宣传。通过在网上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动态等内容,增强了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结合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在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报、办理社会组织各种登记事项等工作的过程中,注重向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不断被社会熟知和重视。四是结合执法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帮助1252家社会组织完成自查自纠,督促477家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引导69家长期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注销登记;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目前已发布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共3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4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畅通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号召群众积极参与违规活动线索举报。目前,对96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排查,督促5家存在会费超4档问题的行业协会完成整改,编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在“信用中国”进行公告,接受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及全社会监督。
(五)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一是举办儿童福利工作培训班。从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在市区举办全市儿童福利工作培训班,宣传儿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广泛地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020年6月至2021年底,全市共开展994场“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三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2021年6月1日自未保法实施以来,通过开辟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开展讲座、入户宣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开展“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宣传活动。今年6月1日以来,在河源电视台公共和综合频道黄金时段以及我市太平古街、家政一条街、广晟、万隆城和坚基购物中心等等地标性建筑播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标语,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增强教育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认真开展基层民主自治普法宣传。一是加强民主政策宣传。以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实施“四议两公开”、推进村(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协商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和村(居)民议事”政策宣传。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宣传。河源电视台、河源日报、河源晚报多次对紫金县黄塘镇车前村、龙窝镇礼坑村以及和平县公白镇新江村等“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村规民约进行系列采访报道,大力宣传我市优秀村规民约。目前全市1444个村居(2022年新增社区外)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覆盖率达100%。和平县公白镇美塘村、龙川县黄布镇欧江村、龙川县佗城镇东瑶村、紫金县凤安镇佛岭村等4个村的村规民约入选省“约好粤来”优秀案例。三是结合村(居)委换届选举开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在本轮村(居)换届之前,邀请专家对村居干部加强培训,认真解读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得到了村居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大力支持,第八届村委会和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七)大力开展养老服务和慈善法规宣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权益保障法》。组织开展养老法治系列宣传活动下社区、进基层,通过电⼦滚屏、发送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悬挂标语等形式,开展⽼年⼈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和维权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文字,丰富生动的案例,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使老同志不仅知道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使广大群众接受了一次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普法教育,强化了全社会对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唤起全社会敬老、爱老、养老、助老责任意识,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道德素质。开展养老法治宣传活动期间,举办敬老宣传讲座3次,其他法治宣传4次,受教育人数达800人,发放宣传资料近3000份。二是组织开展慈善主题宣传活动。为大力弘扬慈善精神,促进我市乡村振兴,2021年8月22日,我局开展了“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河源慈善在行动”慈善主题宣传活动,拍摄了“中华慈善日”宣传视频,现场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资料500份。
(八)开展行政区域界线法规主题宣传。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一是以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为契机宣传法规。从2018年至今,完成了我市省级界线粤赣线(河源段)和河源-惠州、河源-韶关、河源-梅州、河源-汕尾4条市级界线及源城-东源、东源-连平、连平-和平、和平-龙川、龙川-东源、东源-紫金、紫金-源城、东源-和平8条县级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外业勘查界线总长达1700多公里,检查界桩80多颗。界线联检期间,利用召开联席会议、召开县镇村干部座谈会、勘查界线界桩之机,讲解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政策,宣传国务院新修订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二是结合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宣传法规。2021年12月,我局组织开展“粤赣线(河源段)界线外业勘查暨界线周边地区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积极创建粤赣“平安边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检查界线走向是否清晰,检查界桩是否丢失、损坏或移动,界桩方位物是否齐全。清除界桩周围杂草、遮挡物和杂土等掩盖物,并用红漆对文字重新进行刷新。2021年以来,加固界桩底座21座,设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宣传牌20多个。通过开展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紧密结合行政区域界线法规进行宣传,营造了依法护界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九)开展殡葬法规主题宣传。每年,全市各级民政和殡葬服务部门充分抓住清明节祭扫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殡改宣传月活动。一是印制殡葬法规宣传资料进行殡改宣传。2019年,我局录制殡葬法规音频资料,分发至各县区民政局、殡葬服务机构,通过流动宣传车形式深入宣传殡葬法规知识;近两年我局共印制87500份殡葬法规宣传折页分发至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以及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殡葬意识,增强殡葬法规观念。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殡葬法规宣传。每年四月份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各级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通过流动宣传车、广告标语、宣传专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殡葬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致力于打造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惠民殡葬、法治殡葬,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丧事简办、节地安葬(放),逐步树立文明现代、绿色环保殡葬新风尚,推动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
(十)开展福利彩票政策主题宣传。近5年来,每年开展“走进福彩公益金项目”主题活动,由福彩代销者、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人员参加,大力宣传我市每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资助项目及取得社会效益情况,积极践行福彩核心价值。
四、开拓创新,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一)从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的创新。针对传统普法方式如报刊宣传、发放折本、投放公益广告、悬挂标语等单向传播、针对性不强的特点,宣传方式逐步向数字化和信息化时代迈进,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宣传平台,通过中央、省、市等主流媒体,以报道、访谈、直播等形式宣传民政政策法规。
(二)从线下方式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的创新。线下,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居、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等系列活动;线上,发挥融媒体主阵地优势,通过投放普法公益广告、普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通过线上和线下联动并进的普法宣传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三)从分散式开展普法向常态化普法转变的创新。以往普法工作往往是上级部署了才开展,或者是这项法规需要就宣传这项。近年来,逐渐打破分散式的普法方式,常态化开展普法。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近年来,我局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党组会、局务会和专题会等形式开展学法,有力带动全市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二是专门力量协同抓落实。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普法执法专员队伍,聘请法律顾问,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我局在市普法办的悉心指导下,在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干部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是,就民政普法工作而言,民政业务涉及面广、接触基层群众多,面临问题复杂,普法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普法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探索新时期普法中的新思路新方法,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营造普法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