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谁执法谁普法】河源市妇联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更新时间:2022/7/18

 

“八五”普法以来,市妇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普法规划,以增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河源建设,提升妇女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现将普法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法治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单位“一把手”担任负责人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室分工协作,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普法活动有序展开;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妇联年度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与妇联整体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对普法工作进行部署、总结分析和经验交流,建立普法工作台账;三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召开党组中心组学法会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为100%,全员完成普法学习任务;四是加强经费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市妇联整合资源,积极争取上级妇联和财政经费,共投入90万元经费用于普法与维权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个案服务、心理辅导、关爱帮扶等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各级妇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读本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妇联工作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把《宪法》《民法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放在突出位置,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引导妇女群众正确行使《宪法》《民法典》赋予的各项权利,履行应尽的公民义务;立足本职,加大涉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管理、参政议政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三、发挥阵地队伍优势,助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依托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河源站)、维权服务外展点、妇女儿童之家、“舒心驿站”、各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12338妇女热线等阵地平台,利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心理专家+志愿者”等普法维权队伍,通过日常轮值制度,为求助者提供普法维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调解等咨询宣传服务,有效发挥普法维权队伍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的作用,实现妇女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八五”普法以来,受理信访案件559宗,服务婚姻家庭权益313宗、财产权益21宗、人身权利36宗、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38宗、其他咨询151宗,共为559名妇女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有效地用法律捍卫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一是开展媒体宣传工作。充分借助新媒体促进宣传,利用“河源女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时传播信息,开设“普法微课堂”“以案说法”等专栏专版,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超过100期;通过“妇联好声音”广播栏目报道相关资讯,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妇女儿童广泛接触到法律法规信息,提高法治思想水平。

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妇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实践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高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组建普法宣传巾帼志愿服务队,深入家庭、校园、村(社区)等,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知识讲座、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法治我践行 巾帼建新功”妇女普法大讲堂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法治宣教活动,“八五”普法以来,各级妇联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超过8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超过30万份,超过25万人次参与活动。

 

三是开展服务妇女法律专场活动。结合“3·8”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暴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结合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专场,在每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期间,开展市县妇联主席热线接听日活动,妇联主席联合法官、律师、心理咨询专家倾听妇女心声,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家庭教育等服务;开展“三八”维权周户外主题宣传活动、妇女权益民生座谈会等,集中解决妇女烦忧,为妇女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心理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家庭文明法治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市妇联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中,依托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开展家庭教育大课堂、家风建设讲座、家庭亲子活动、廉洁文化进家庭等活动,把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作为一项衡量家庭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妇联动员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防疫和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疫法律意识和疫情防控能力。

 

 

五、持续拓宽普法形式,打造妇联普法宣传品牌

一是深入实施“河·护苗”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市妇联牵头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联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教育、民政、残联等九部门,建立和完善护苗行动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活动、举措,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不断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今年市妇联创新护苗工作品牌“河·护苗”,精心设计具有河源文化特色的护苗形象大使——“河护护”“河苗苗”,并制作了护苗公益宣传视频、形象公仔、微信表情包等,同时启动“河·护苗”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百场活动,整合部门力量,开展多形式的护苗活动,3月以来,开展“河·护苗”关爱女童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专题讲座、防暴力、防性侵、防溺水、防拐卖等宣传活动超过500场,受益人群超过15万人。

 

二是实施“强基层妇联·促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主动实践、积极作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八五”普法期间,市妇联在全市实施“强基层妇联·促乡村振兴”三年行动,通过示范村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灯塔盆地乃至全市农村基层妇联,打通联系服务基层妇女的“最后一百米”,从巾帼思想政治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农村高质量发展等五方面充分发挥妇女作用,探索形成“妇联主席+N小组长(执委)+N家庭”的工作模式,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并得到王伟中、张义珍、叶贞琴等省委领导的肯定。

 

三是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家庭关爱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基层妇联、执委及巾帼志愿者,联合相关部门对贫困、残疾、留守妇女儿童,孤儿或事实孤儿,来历不明的儿童,贫困、有残疾的家庭成员、单亲、失亲、矛盾多的重点家庭进行探访排查、结对帮扶,常态性开展上门走访、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关爱慰问工作。在走访排查中,发现侵犯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苗头和隐患及时化解处置,有效解决了基层各类矛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做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妇联“联”字优势,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做好禁毒宣传工作,成立禁毒宣传巾帼志愿服务队,深入家庭、学校、村(社区),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绿色人生 安全无毒”等禁毒防艾宣教活动,带动妇女群众一起参与禁毒,形成“禁毒工作、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做好平安建设工作,以多举措,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反诈防骗、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反邪教等活动超过400场,教育关爱超20万人次。

 

“八五”普法以来,河源市妇联通过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成效明显,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素养和妇联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下来,我会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为奋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作出妇联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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