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市多措并举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攀升

更新时间:2022/7/5

 

近期,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我市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高度肯定了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呈现逐年提升的态势。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9年的17.23%提高到2021年的46.77%,2022年一季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2.26%,创历史新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行政应诉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出台《河源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责任、应当出庭应诉情形、年度出庭应诉的数量、应诉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二是印发《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建立市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对败诉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分析研判,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落地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行政应诉工作实现常抓长效功能保驾护航

一是创新建立行政应诉工作督促机制。河源市政法委、法院、司法局三家单位通过粤政易建立行政应诉工作督促群,市县两级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需即时在工作督促群上将案件的基本信息告知当地政法委机关主要负责人,由政法委机关主要负责人监督被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实施行政应诉案件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这一举措实质解决事后监督导致应诉工作纠错力度不够、不及时的问题,实现负责人应诉工作增量提质。二是健全“司法局-人民法院”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从常态机制上规范司法局和人民法院定期研判工作,实现行政机关与法院系统良性互动,努力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为行政应诉工作方向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成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调研专班,开展“河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专题调研工作,从案件发生数量、负责人应出庭数量和占比、实际出庭数量和占比、未出庭数量和占比、胜败诉数量和占比、以及应诉情况排名前三的领域和部门等7个方面对近三年河源市964宗行政诉讼案件分年度按“市政府、市直部门、县政府、县直部门、镇政府”五类行政机关逐宗进行分类统计、梳理和分析,多角度研判了行政诉讼案件高发领域、矛盾问题、突出领域、部门,以调研数据中体现的我市应诉薄弱环节作为工作出发点,针对性加强全市应诉工作措施,有效提升应诉能力,以大数据思维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诉源治理夯实基础。

四、严格监督考核,为行政应诉工作成效落地落实增强力度

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范围、数量等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定期统计通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未达到最低要求等情况,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河源考评和市直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指导,对应诉工作加强考评,落实问责制度,实行二级问责机制,对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地区进行约谈,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进行挂牌督办,通过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和频次,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压实出庭应诉责任,初步实现省厅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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