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市“三级四方”共建心理矫治示范点 提升基层心理矫治能力建设水平

更新时间:2022/6/8

    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加强社矫对象改造,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河源市司法局结合河源实际,提前谋划、以点促建、推进保障,打造“三级四方”共建心理矫治示范点项目,构建社矫心理矫治网络,有力提升了心理矫治能力建设水平
    服务中心大局,助力平安河源建设。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程度存在的不良心理问题影响了社矫工作效果,重新犯罪的现象和自杀类极端性事件等偶有发生。为加强基层心理矫治能力建设,市司法局针对现实需要,结合实际,以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河源为宗旨,以建设基层心理矫治能力为手段,提出并实施“三级四方”心理矫治示范点建设项目。
    注重多方联动,共建心理矫治平台。河源市共建心理矫治示范点项目是由河源市司法局、各县区司法局、镇街司法所和河源市一片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级四方”在全市五县一区各选定一个司法所作为建设社区矫正心理健康辅导室开展示范创建。三级四方密切联动,互相配合,共同发力,打造了分布各县区的心理矫治示范点网络,使中心所在镇街及其周边镇街的社区矫正对象都能就近接受专业的心理矫治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帮扶帮教效果,达到了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的目的。
    注重进度质量,保证正常运作。重视并抓好心理矫治示范点的软硬件建设进度和质量,每个示范点都实现“五个一”基本目标(即一块牌子、一个场所、一个人员、一套设备、一个软件),硬件配备基本齐全,功能使用正常运转,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市司法局多次检查指导建设工作,并组织全面验收。截至目前,全市五县一区的社区矫正心理健康辅导室均已通过实地验收并投入使用。

 四创新整合资源,探索“社工+”模式。示范点建成后,已如期展开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矫对象进行登记、走访、排查,发现需要心理矫治对象后交由社工机构进行评估报告。社工服务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在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背景、生活习惯、社会价值取向和人格特性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业的针对性心理辅导。目前全市累计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300余人,开展心理辅导47人。
    注重基层基础,服务接地落地。镇街建设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示范点,在粤东西北山区地市尚属首创。此举打通了心理矫治工作的心理矫治服务“最后一公里”,巩固和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和效能。市司法局将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探索前进,继续完善和强化示范点建设,努力为山区的基层治理和平安广东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参考的“河源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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