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举行社区矫正工作学习培训班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开班仪式上,彭汉宏局长在动员讲话中通报了近期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我县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股同志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的相关法规、文件,明确执法依据,强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二是各司法所要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在春节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学习,掌握社矫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三是认真做好非监禁刑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把好入口关,增强适用社区矫正的准确性;四是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和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每三个月为一周期的考核,全面落实管理级别;五是严格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的规定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用好手机定位,发挥电子监控的作用。
学习培训班上,由郑勇平副局长讲解了《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通过培训让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社区矫正资料收集、管理、教育矫正、违规处理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充分认识了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培训结束后我局分别与辖区18个司法所分别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状》,《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对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有效的约束,还明确了因职责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导致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而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规定。此次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与落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通报力度,促进司法所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工作学习培训班,局党组成员参加开班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