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1月29日下午,河源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市委政法委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叶春球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李庆铎主持会议。市社区矫正委员会领导,各成员单位委员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黄伟章宣读了《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李庆铎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做了回顾总结。会议审议了《河源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河源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河源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做了部署。
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叶春球在会上指出,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升全市社区矫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要严格规范执法,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阳光下健康发展,坚决杜绝出现变相的“纸面服刑”现象;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叶春球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谋划推动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规范履行社区矫正各项法定职责任务,加强衔接配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服务保障平安河源、法治河源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为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提供社区矫正方面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