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紫金县司法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紫金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岗。
三、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县范围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名。
四、选调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
3.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除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材料撰写。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7.所在单位同意报名,且符合公务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优先条件
1.男性优先。
2.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且不限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的优先(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或在现地区、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者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1)《紫金县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内容包含以下内容:是否同意报名、个人廉政情况、服务年限情况、从事岗位情况等。
(6)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紫金县司法局四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紫金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信息。报名者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由紫金县司法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紫金县司法局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专题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包含本数)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组织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名为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单位根据资格审查和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如资格审查和考察不合格,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
1.报名人员提供和填写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的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资料。
5.联系和咨询电话:7822096,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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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