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省复核组来河源复核“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

更新时间:2021/8/13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通知》工作安排,8月12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吴小洪率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组第一组到河源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检查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辉陪同检查。

 

复核组由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人员组成,分别到和平县阳明镇梅径村、连平县忠信镇司前村、东源县双江镇桥头村进行实地复核。复核组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实地查看了整体民主法治环境、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宣传阵地和传统法治文化建设等,仔细查阅了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台账,与镇、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服务群众和社会治安等具体情况。

 

复核组在和平县阳明镇梅径村实地查看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情况

 

复核组在和平县阳明镇梅径村了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

 

复核组在和平县阳明镇梅径村查阅民主法治建设台账

 

复核组在连平县忠信镇司前村与镇、村干部座谈了解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复核组在连平县忠信镇司前村查看法治花灯

 

复核组在连平县忠信镇司前村实地查看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情况

 

复核组在连平县忠信镇司前村查阅民主法治建设台账

 

复核组在东源县双江镇桥头村查阅民主法治建设台账

 

复核组在东源县双江镇桥头村查阅法治建设台账、向驻村律师了解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复核组对我市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各复核村法治氛围浓厚,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思路解决问题意识增强,同时就创建工作中需要完善提高之处提出进一步意见建议。

复核组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目的和意义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将基层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不能为了创建而创建;二是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三家的职能作用,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做好基层民主建设,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好乡村振兴政策,加强乡村振兴工作中民主法治建设的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法治与传承的融合,要发挥村规民约、家训祖训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将传统文明与民主法治进行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水平。

2004年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来,我市共有7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此次复核的和平县阳明镇梅径村、连平县忠信镇司前村、东源县双江镇桥头村分别是培育创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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