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和谐 优化营商环境——河源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化解民商纠纷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的纠纷解决机制,因较法院诉讼具有公平自愿、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保密性强等优势,在化解平等主体之间民商事纠纷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18年10月,河源仲裁委员会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登记,但由于不能采取经营服务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一直未正式挂牌工作。2020年10月,在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及省发改委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河源仲裁委员会正式揭牌。河源仲裁委员会始终秉承“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高信誉”的工作方针和“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行为准则,截至目前共受理了5宗仲裁案件。随着仲裁委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民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河源仲裁委员会必将在增强城市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坚持政治引领,增强仲裁结果的公信力。一是坚持党建先行导向。河源仲裁委员会作为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仲裁员对仲裁工作的认识,确保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大局工作服务。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围绕“一次办成”的改革目标,推出仲裁立案“一窗通办”、仲裁立案“容缺”受理及“周末仲裁庭”“午间仲裁庭”等便民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实现立案“最多跑一次”。切实以“暖心、贴心、放心”积极践行“仲裁为民”的工作宗旨和“一切服务当事人、一切为了当事人”的仲裁理念。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坚持把仲裁的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核心,始终秉持“让审理者裁决,让裁决者负责”的原则,严格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不断完善仲裁规则、不断规范仲裁程序,力争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化队伍建设,把好仲裁案件的质量关。河源仲裁委员会始终把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精通业务”的仲裁队伍当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通过“一手抓人员配备、一手抓业务质量”,切实增强仲裁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确保不断提升河源仲裁队伍的业务水平。一是强化人员配备建设。目前,河源仲裁委员会共聘任了146名来自法律、建筑、机械、金融、会计、房地产、人工智能等行业的资深专家及大学教授为首届仲裁员,其中本地仲裁员51名,现已基本满足我市的仲裁工作需求。下来,河源仲裁委员会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吸收完善仲裁队伍结构。二是抓好业务素质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仲裁员学习《仲裁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仲裁员法律知识水平。先后赴佛山、韶关等地仲裁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河源仲裁”。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仲裁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完善案件交流机制。加强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商,定期召开裁审衔接专题工作会沟通案件情况,实现人员互动、资料互动、庭审互动,推动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基本统一,力争达到裁审零距离、对接零缝隙、沟通零障碍、办理零失误、纠纷零扩大。二是完善日常运行机制。按照依法收费、严格管理、文明服务的标准,建立了《河源仲裁委员会员会收费标准》《仲裁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拓展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实现“高效便民、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仲裁目标。三是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发挥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仲裁裁决审核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落实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和仲裁员回避制度,建立规范透明的仲裁员指定工作规则,防止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加强仲裁委员会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