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日,在河源市政府通报的全市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市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在市有关责任部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排名第二;由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科长担任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的源城区埔前镇在全市乡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排名第二,是3个获评“优秀”等次的乡镇之一。
近年来,全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全市乡村
实现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全面推进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全市村(社区)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创建覆盖率实现100%。二是积极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成62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67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多措并举完善乡村法治宣传阵地,重点做好民法典宣传,提高镇村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增强乡村群众法治意识。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广“五老一贤”“五老一顾问”等具有河源特色的调解经验,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多年来各类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高于全省平均率,助力平安乡村建设。
今年是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的收官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阶段目标,高质量抓好今年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