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保障人民权益 践行司法为民——河源市司法局“学法用法系列讲座”第四期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更新时间:2020/6/18

  

6月17日,河源市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学法用法系列讲座”第四期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由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佳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直(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罗良海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首先由市局立法科科长高玲带领与会人员进行了《民法典》专题学习。高玲同志从讲述民法典的成长史到民法典的架构、体例和时代意义,通过运用生活上案例,很好地加深了与会人员对民法典的理解。

 

罗良海指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全面深刻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河源司法行政事业和法治政府建设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大力推进河源司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河源建设工作。

 

罗良海强调,要精心组织,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浓厚氛围。要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关于民法典的专题学习培训,分类分级实施,确保学习贯彻有“高度”、学习覆盖有“广度”、深刻领会有“温度”、狠抓落实有“力度”。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党组会、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带头讲,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层层带动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学思践悟、深学笃行。二是抓好督导推动学。要把学习贯彻民法典列入督办事项,建立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对行动迅速、组织得力的单位要及时表扬,宣传其好做法好经验,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分类分层指导学。通过举办学习讲堂、讲座、培训班等,指导帮助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四是唱好“普法”重头戏。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以法律“八进”为抓手,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实实在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罗良海要求,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要紧扣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大局,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重要评判标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发挥政府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要紧扣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服务导向、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不断提升民法典贯彻实施质量,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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