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委七届第139次常委会学习传达《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
1月22日,河源市召开市委七届第139次常委会,学习传达《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
会上,河源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良海传达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主要任务和推动步骤等;并详细汇报了河源市的试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河源市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丁红都肯定了河源市从2017年起,在全省率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工作取得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试点工作的落实,他要求:一要认真学习省委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推进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要认真按照省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以推动试点为契机,把法治河源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三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省《实施方案》出台后,河源市委依法治市办高度重视,及早谋划、主动协调,第一时间将《方案》呈送给市委书记、市长、组织部长阅示,迅速汇总前期的工作推进情况,提请河源市委把河源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络述职内容”列入市委常委会议题。同时,多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及时向组织部转送中央的工作方案及省的实施方案,向组织部发出《关于建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函》(河法治办函〔2019〕11号),商请协助落实事宜,切实推进该项工作贯彻落实。
目前,河源市委组织部已同意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其他班子成员依法履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规定内容,同时,
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大会的述职报告规定内容,并拟在近期发文部署。
下来,河源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出台《河源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市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在我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