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实现一站式、综合性和服务型窗口全覆盖。
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市司法局编印《河源市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汇编》、《广东法律服务网宣传海报》等一批宣传资料3万多份,发放至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方便群众取阅,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进一步推动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二、开展示范性建设指导核查
12月上旬,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辉,四级调研员刘斌斌带队前往五县两区对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开展指导核查工作。指导组查看了工作站(室)的场地、功能区、岗位设置、外观标识、管理制度、工作台账、上墙公示等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经检查核实,五县两区如期完成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
我市已建成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一窗通办”模式。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办工作,做好“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改革,做到便民利民。制定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工作守则等相关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大力宣传12348广东法网、粤省事小程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依托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覆盖率、使用率。
四、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经过市县两级司法局的共同努力,我市于11月底完成41个镇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8个村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为乡村振兴助力。
东源县率先超额完成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在村一级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栏,印制“村(居)顾问给村民一封信”,依托村居顾问进村入户宣传,让村民足不出户就知晓公共法律服务,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法律服务。
连平县为全县13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置了触摸查询一体机(智慧法援一体机),实现了司法所之间、司法所与市县法援处之间的对接和实时交流对话,落实“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服务理念,构建“线上30秒、线下30分”的公共法律服务网。
紫金县将五老一贤(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退伍军人、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外出乡贤)纳入人民调解团队,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紫金蓝塘司法所“中华第一所”品牌,紫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江东新区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新区、法治镇街、民法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龙川县积极探索“党建+法律服务”新模式,通过制度上墙、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学习“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和平县开设法德大讲堂,由驻村(社区)律师、教师、村干部、外出乡贤定期举办讲座。
源城区积极参与政府行政执法事务、征地拆迁协调、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河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东源县船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紫金县龙窝镇礼坑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