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我市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

更新时间:2019/6/26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621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市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练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同志和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总结了我市上半年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提出了当前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意见,提出了建议。

在座谈交流后,练斌同志作了讲话。他指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对推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对巩固为民之本、强化执政之基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找准工作方向,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推动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一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要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衔接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要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四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缓解县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五是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县区要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不足问题。六是加强部门协调,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共同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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