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招募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9/6/26

为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一省民生实事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增强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力量,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开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通知》(粤司办﹝2019214号),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二名法律援助工作青年志愿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志愿服务内容

开展法律援助及“12348广东法网”实体平台工作。在志愿服务期间,青年志愿者可承办与其业务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但不得办理有偿法律服务事项。

二、志愿者服务时间

六个月,从20197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岗。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名额

面向全市招募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2

(二)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法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考虑;

4.非在职在岗;

5.无不良记录。

四、工作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626-628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一式三份)书面提交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并将 word 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hyfayuan@21cn.com)

(二)报名审核和选拔志愿者。市司法局收到报名表后,于628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将审定名单汇总报省法律援助局备案。

(三)报到上岗

629日,市司法局组织志愿者集中体检

71日,志愿者到市法律援助处报到,签订协议后培训上岗。

五、志愿者待遇

1. 生活补贴:每月4000元(税前),包括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住宿费除外)、交通费等。从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之日起算。

2.住宿办公:由市司法局安排。

3.保险: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按照保“10+1”(即10 万元人身意外险+1万元意外医疗险+住院津贴)的标准为志愿者购买保险。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76238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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