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昨天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丁红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林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了《河源市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2018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情况报告》《河源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报告、市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以及和平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不断夯实做好新时代法治河源建设的思想基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为推进河源各项工作提效破局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河源建设,不断开创法治河源建设新局面。一要切实抓好法治河源建设规划编制实施,保证规划措施客观实在、科学可用。二要有序推进立法工作落实,为我市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入实施都市经济带动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提供制度供给和法律保障。三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四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切实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五要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六要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规划设计,营造守法守信的氛围。七要加强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治服务保障,使法治成为河源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河源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一要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用,严格履行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二要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凝聚依法治市强大工作合力。三要强化法治河源建设保障,加快构建顺畅、高效、协同的机制,保障依法治市工作规范化高效运行。四要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彭定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吴善平,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各县区党(工)委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媒体记者:林坤元 林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