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对河源市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0月19日,由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为组长的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第七组到河源市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为达、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吉文参加了活动。检查期间,市长叶梅芬会见了省检查组一行。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东源县仙塘镇红光村、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河源市法治文化公园等地,实地查看了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等工作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检查了我市法治文化公园、民主法治村(社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情况。
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到河源市仙塘镇红光村查看民主法治村创建情况
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到东江中学查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查看河源市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情况
19日上午,省检查组在市迎宾馆召开了广东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河源市汇报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吉文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为达主持会议,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长肖伟星出席会议,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胡为达主持会议
黄吉文同志分别从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围绕宣传重点对象、着力法治文化与法治创建、创新方式方法等五个方面,全面总结了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以来的措施、成效,并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了“七五”普法后半段的努力方向。
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吉文向检查组汇报我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
梁震组长代表省检查组,对一天来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反馈,充分肯定了我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认为河源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做到了领导高度重视、机构人员健全、经费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台账资料完备、工作作风扎实、普法成效显著,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法栏目《法治声音》等多项工作都走在全省前列,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文化公园的设计很有特色,贴近群众生活,尤其是法治绿道的设计,将宪法条文中与每个人一生中有关的条文摘录下来,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让群众能更乐于学习;二是法治进校园方面可圈可点,内容接地气,既有宪法日万人参加的大场面,也有宪法晨读、法治班会的小学习,模拟法庭效果很好,能在模拟法庭进行真实的法庭审判,对青少年学生有相当大的震慑作用;三是民主法治村建设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村风民风相当的好;四是在新媒体普法上,方式载体创新力强,普法栏目《法治声音》主题内容非常契合百姓需求,传播手段创新并善于融合各类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是一档非常优秀的普法栏目,走在全省前列。
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第七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讲话
省检查验收组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希望河源在今后普法工作中找准问题,固强补弱,并提出了七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宪法宣传工作的基础先导地位;二是要解决好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普法内容、方式方法的选定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三是要抓好做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市委市政府和普法主管部门要把普法责任压实到各个执法部门,构建大普法格局;四是要高度重视法治进校园,法治素养的培养要从青少年抓起,要把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做实,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五是在运用新媒体普法上,方式方法要不断创新,多创新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努力在全省范围内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普法品牌和经验;六是要运用好村(社区)法律顾问,赋予村(社区)律师新的职能,让村(社区)律师以专业人士的身份、以具体案件事例对村居民进行普法;七是要继续加大普法经费的保障力度,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能有足够的财力支持。
河源市“七五”普法中期成绩单:“七五”普法以来,河源市655个村(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1个镇(街)达到省级法治镇街建设标准;紫金县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平县彭寨镇群联村被评为“全国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有8家规模企业被评为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17年河源市司法局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9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8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覆盖,并在9月初获省司法厅以《河源市司法局聚力“五个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刊发简报推广。
观看我市“七五”普法工作专题汇报片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