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公告
〔2018〕第13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司法部183号《公告》,现就我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及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由司法部于9月2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标准
(一)报名确认时间与交费标准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我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2018〕第8号),2018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阶段(纸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5元/人/卷。
扣费后,报名系统交费状态反馈可能会有延迟。如仍显示“未交费”,请耐心等待48小时后重新登录查看。
需领取考试费财政票据的,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报名地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出申请。
(二)考区设置
根据司法部8月24日公布施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规定,考区设置应当相对集中,应试人员数量一般不低于三百人。据此,2018年广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共设置14个考区,具体考区设置如下:
序号 |
设考区的地(市) |
考区涵盖的地(市) |
1 |
广州 |
广州、清远 |
2 |
韶关 |
韶关 |
3 |
深圳 |
深圳 |
4 |
珠海 |
珠海 |
5 |
汕头 |
汕头、揭阳、潮州 |
6 |
佛山 |
佛山 |
7 |
江门 |
江门 |
8 |
湛江 |
湛江 |
9 |
茂名 |
茂名、阳江 |
10 |
肇庆 |
肇庆、云浮 |
11 |
惠州 |
惠州、汕尾 |
12 |
梅州 |
梅州、河源 |
13 |
东莞 |
东莞 |
14 |
中山 |
中山 |
(三)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笔答式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81号《公告》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的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