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的公示
近日,河源市普法办印发了《河源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文如下:
河源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
各县(区)普法办,江东新区党政办,市直有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省普法办关于印发《2016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普办〔2016〕10号)、《河源市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河改发〔2016〕1号)和市综治办、市司法局《河源市综治目标管理中有关普法工作量化考核标准》(河综治办〔2015〕1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改革任务,促进“三赛”普法项目顺利完成,有效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经研究,现就河源市国家机关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协调机制
1、制定年度计划。市直各单位根据市普法办每年普法工作要点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报市普法办备查,同时要将宣传内容、宣传重点、教育对象、活动方式、完成时限等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市普法办将汇总各单位情况,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要建立日常普法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开展的材料归档工作。
2、建立联络员队伍。市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名单报送市普法办。联络员负责报送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项活动开展信息。
3、成立市、县(区)普法讲师团。积极打造市、县(区)两级普法讲师团,从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大专院校等单位中抽调法律素养高、能力强的工作者,充实到讲师团队伍中,建立讲师团档案。各单位要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积极选派政治思想合格,专业水平过硬的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市普法讲师团在下半年实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明确宣传主题。市普法办根据工作计划进度,结合法律颁布日、重大事件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针对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开展法治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法治氛围。各单位既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全市法治宣传,又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好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主题,有重点,有活动。
2、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列征集活动,建立市、县典型案例库;建立以案释法专业化队伍,定期组织进基层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推动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覆盖并规范运行。各单位根据清单内容,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定期发布“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其中,市直部门每年发布“以案释法”案例不少于2篇,并在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时将案例资料一并报市普法办。
3、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制定《关于加强河源市法治公益媒体宣传工作的意见》,落实媒体公益法治宣传责任。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共建合办河源《法治声音》,各县(区)普法办也要大力建设法治宣传电视栏目、电台栏目、报刊栏目,要建设普法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引领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市直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共同打造,实现普法媒体宣传资源开放和共享。
三、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1、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今年3月22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河源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全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管理平台,实行年度网上学法统一考试。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市年度综治考核。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形成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规范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
四、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1、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修订完善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作用,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学校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中,不断提升单位、行业及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到2016年底,3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省级标准要求。
2、加强企业及外来员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创建诚信守法企业、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工会法律顾问团、企业调解室为依托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落实《广东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指引》,做好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和申报工作,推动各县(区)建立一个以上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规范运作。
五、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评议考核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法治宣传教育,并将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完成普法任务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年底进行综合评议,并将情况进行年度通报。
2、强化工作保障。市直各单位每年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同时,及时将落实工作动态信息、年度计划、总结情况等上报市普法办。市普法办负责对各责任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进行指导、总结、督查、推介和考核,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河源市综治目标管理中有关普法工作量化考核和“七五”普法检查考核内容,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联系人:彭鲲 联系电话:3820030 3820087(传真)
电子邮箱:heyuanpf@163.com
附件:1、河源市行政执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2、 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安排表
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4、“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自查表
河源市普法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河源市普法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印发 |
附件1
河源市行政执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单位 |
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
1 |
市监察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
2 |
市国家 保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3 |
市信访局 |
《信访条例》 《广东省信访条例》 |
4 |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
5 |
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
《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
6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
7 |
市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广东省档案条例》 |
8
|
市人民政府地方志 办公室 |
《地方志工作条例》 |
9 |
市经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防交通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
10
10
|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教育督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
11 |
市科技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广东省专利条例》 《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
12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宗教事务条例》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
13
13 |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戒毒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广东省禁止赌博条例》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广东省反销赃条例》 《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
14
|
市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 《烈士褒扬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
15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法律援助条例》 《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
16 |
市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彩票管理条例》 《企业财务通则》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
17
|
市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
17
|
市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
18
18 |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 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基础测绘条例》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广东省测绘条例》 《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19 |
市房产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登记办法》 |
20
20
|
市环境保护局
市环境 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
2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22 |
市地震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
23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广东省公路条例》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 |
24 |
市公路 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广东省公路条例》 |
25
25 |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
26
26 |
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种畜禽管理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农业保险条例》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 《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
27
27 |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 |
28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 《电影管理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29 |
市卫生 和计划 生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30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反兴奋剂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
31 |
市审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 |
32 |
市外事侨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
33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34 |
市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
35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
36
|
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
37
|
河源 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38 |
市城乡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
39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40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41 |
市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旅行社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42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43 |
市法制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 |
44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45 |
市公安 消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46
46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条例》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禁止传销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47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
48
|
市气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49 |
市盐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业管理条例》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
50 |
市国税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51 |
市地税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