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声明书公证案例
更新时间:2018/9/24
刘某泉与黄某兰夫妇于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来到东源县公证处,说是按派出所要求办理声明书公证,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火化证等材料。
刘某泉与黄某兰夫妇是刘某红的父母亲。刘某红与张某迎于二00九年三月九日在阳春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二个子女:张某杰(男,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出生)、张某妍(女,二00九年五月一日出生),均已在广东省东源县叶潭镇吉布村委会吉X小组办理入户手续。刘某红与张某迎均于二0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在佛山市死亡。刘某泉与黄某兰夫妇是张某杰、张某妍的外祖父母,现张某杰、张某妍的祖父母要求将张某杰、张某妍的户籍迁移到广东省阳春市河口镇河南村委会蒲瓜岭村办理入户手续,为有利于张某杰、张某妍健康成长,刘某泉与黄某兰夫妇一致同意将张某杰、张某妍的户籍从广东省东源县叶潭镇迁出,并在张朝杰、张静妍的祖父张建兴的户口住址内广东省阳春市河口镇河南村办理入户手续,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有关手续时,户籍管理部门要求他们办理同意将张某杰、张某妍的户籍从广东省东源县叶潭镇迁出的声明书公证书。我处公证员向二位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情况后,告诉刘某泉与黄某兰夫妇,要补充他们与女儿刘某红的亲属关系证明、刘某红与张某迎的结婚证、张某杰、张某妍的出生证等证明材料。
刘某泉与黄某兰夫妇于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补齐材料,公证处于同日向他们出具了声明书公证书。公证处经过电话回访,刘某泉告知:张某杰、张某妍的户口迁移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要多想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采取灵活多样的办证方式,真正把公证服务细化到为民服务的便利中,真正做到公证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