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河源市司法贯彻落实河源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8/9/19

  为加快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原则

  信息公开遵循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般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

  三、政务公开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三)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业务动态 

  四、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1、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务公开主要采取市政府网站、河源司法行政网网上公开形式。市政府网站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eyuan.gov.cn;河源司法行政网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eyuansfj.gov.cn。本单位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信息公开的程序

  (一)各科室、直属单位按本方案或局领导的决定、指示,提出事项与信息公开要求,并对需要公开的事项与信息进行核实;

  (二)局办公室依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三)各科室、直属单位根据事项与信息的内容以及职责权限分别提请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四)发布事项与信息的科室、直属单位对所公开的内容存档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办公室统一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公开。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并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办公室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宣传,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力地开展,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一协调,拓展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河源司法行政网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确保内容准确清晰,检索功能健全、查询功能方便快捷,继续发挥河源司法行政网政务公开专栏的优势,增加群众了解河源司法行政工作的渠道。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更新维护。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修订完善《河源司法行政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和跟踪政府信息材料的修改和维护,及时梳理和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五)加强监督,不定期督导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直属单位实施本方案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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