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法治保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灵魂
更新时间:2013/8/21
本报讯(记者 董伟伟)昨日上午,以省委政法委巡视员索健元为团长的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团来到我市。报告团成员、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葛洪义教授作了题为“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及其法治保障”的专题报告。市几套班子领导以及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负责人聆听了报告。
葛洪义对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区别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社会管理,其实就是在国家的统一引导之下,发挥社会的主导作用,自主管理,使其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但是,随着高度集权的利益分配体制的弱化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同质化的传统社会管理体制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当前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必须对社会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葛洪义表示,对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就是要让社会、社会组织、社会成员承担起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建立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管理体制。而国家的责任则是提供公平竞争的规则,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违法必究,从而保证社会秩序。他认为,法治保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和灵魂,只有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的轨道中,才能根本解决当前面临的社会管理难题。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叶常浓主持报告会。叶常浓表示,葛洪义教授所作的报告语言生动、案例精彩、内涵丰富,很有针对性和启发性,为我市全面、深刻、正确地认识法治保障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促进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高度统一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将报告的理念和思路贯穿到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中去。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叶常浓主持报告会
报告团成员、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葛洪义教授作了专题报告
“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及其法治保障”的专题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