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我市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13/7/19

717日下午,河源市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会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有关单位领导和全体检查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肖伟星主持。

会上,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黄金祥就“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内容标准、方法步骤、人员安排、相关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本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分成六个检查组,每个组3个人,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领导带队,于722日一726日对全市五县一区和30个市直单位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督导以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河源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标准(县区)》和《河源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标准(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各单位)》为依据,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最后,市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肖伟星对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务必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是中央、省、市今年的重要工作,各检查组要对检查督导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与督查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协调,积极争取各地各单位的支持,保证检查督导有序进行。二是务必周密部署,对照标准检查。各督查组要做好分工,对照标准严格执行督导工作程序、熟悉考核内容、项目和评分的依据、办法,确保做到“三不”:即不做“老好人”,对问题不能视而不见;不敷衍了事,不走形式过场;不偏离客观公正,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务必注意形象,遵守工作纪律。各督导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特别是“八项规定”要求,求真务实、轻车从简,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详细了解各地各单位“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真实情况,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市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肖伟星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金祥就“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内容标准、方法步骤、人员安排、相关要求作了详细说明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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