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司法局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更新时间:2013/6/28
  

621日下午,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在市司法局召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英参加会议并致辞。市法援处主任吴燊荣,对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大家做了介绍。应邀参加的市中级法院、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日报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代表围绕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新发展这个主题,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回顾过去 展望未来

市法援处自2002年以来,抓制度,重落实,共创新工作举措44项,在全省率先实行法律援助量化考核制度、在全市率先开通法律网站、在全国首创携手融资担保公司为法援案件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制定了对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异地交叉回访、对实习律师在法援处实行学分考核等制度,制度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多年来法律援助处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张贴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制作法律援助公益书签、开通法律援助处官方微博等,起到了比较明显的社会效果。

虽然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法律援助人也清醒的认识到,过去的成绩不代表今天的成绩,法律援助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促进与法律援助相关部门的交流,并且通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我市创建平安河源和打造“广东绿谷”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市司法局主动邀请相关单位座谈,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会上,作为今年被省法援局选取的参与起草法律援助法草案(初稿)工作的六个单位之一的市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吴燊荣还就法律援助立法工作向与会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畅所欲言 献言献策

座谈会上,应邀嘉宾联系本单位工作,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畅所欲言,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法院代表提出,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县区缺乏律师人才,建议加强县区律师队伍建设,必要时应直接指派市直律师到县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在指派的技巧上,建议刑事案件可根据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进行指派;就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问题,法援处与法院一致认为,可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法院及时将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情况反馈给法援处,以达到提高法援案件质量的目的。

共青团河源市委代表提出,我市青少年犯罪现象令人担忧,青少年是一个需要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群体,对如何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有效维护我市青少年合法权益问题,共青团代表发出联合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新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提议,条件具备时,可以与法援处共同成立青少年维权专干队伍。

妇联、老龄委等建议在法律服务中,引入心理疏导;残联代表提出,贫困残疾人大多数在农村,难于了解到法律援助,因此应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人社局代表建议,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代理劳动仲裁案件中,要尽可能做双方工作,促使纠纷调解结案;民政局代表就经济困难的认定等提出看法或建议,并提议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建立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制度。

本次座谈会对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市法援处将在以后举办更多的交流活动,凝聚更多的力量和智慧,以创新和务实的精神,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努力。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英致词

 

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吴燊荣对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大家做了介绍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陈干平发言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邓志军发言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崔春柳发言

 

市人社局代表赖紫洪发言

 

市妇联代表邓小菲发言

 

市信访局代表张春荣发言

 

团市委代表凌玉婷发言

 

市总工会代表张颂萍发言

 

市残联代表陈勇涛发言

 

河源日报社代表刘烨华发言

 

与会代表们参观市法律援助处

 

座谈会欢迎词

 

与会代表在签到现场

 

 

 

 

 

 

 

 

座谈会资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