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更新时间:2018/8/11

求实创新 科学普法 保障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开展

 

  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承担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工商监管职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努力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保障“七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公示,落实普法经费保障,如消费维权普法宣传费,两年来达60万元,做到机构、计划、制度和经费“四个落实”,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习、座谈会等不同方式,市局党组相继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十九大报告、党内法规等学习活动。


市局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十九大报告等学习活动


  (三)加强学法用法考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任前法律培训、所长培训班、学法考试、执法证资格考试等,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意识。2016年以来,举办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专题法律法规培训班,共14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此外积极参加国家总局、省局组织的市场监管业务网络培训及市委、市政府、市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年度学法考试,学考率100%,优秀率100%。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每年聘请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积极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二、坚持普法工作与工商职责相结合,把普法责任贯穿依法行政全过程

  (一)把普法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结合。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我局通过注册窗口、办公场所宣传栏,电视广播,报刊网页、“河源工商”“河源开办企业便利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营业执照、简易注销、简化企业登记名称程序、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实行“同城通办”、压缩核发营业执照时间等系列措施,大大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知晓度,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市场主体数量达16.83万户,与2015年底12万户,增长率40.25%。


通过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登记窗口、宣传栏、网页等进行集中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办企业便利化等措施


  (二)把普法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相结合。我局把宣传作为推动年报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逐户电话通知和上门通知,有效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LED显示屏、印发年报宣传海报、手册、EMS邮寄催报等途径,全力营造年报公示工作浓厚氛围。我市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全省排名第一,2017年度全省排名第四,均取得了历史性的新突破。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便于大众特别是市场主体即时了解随机抽查动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2016年以来,我局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累计查处案件47宗,检查企业83户(次),约谈企业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26户(次),今年被评为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是广东省受到表彰的三个单位之一。



 

  (三)把普法与消费维权工作相结合。从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出发,我局全力展开消费维权调解工作,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调解法律宣传作用,及时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我市现有各类消费维权服务站115家。针对消费投诉热点难点,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2016年以来,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4969宗,调解成功3371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4.07万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费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把普法与其它日常工作相结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食品安全周”、“12.4法制宣传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如“3.15”期间,我局牵头联合21个相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主办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向市民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现场受理投诉、答疑解惑。据统计,“3.15”共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9场(次),共计3000余人参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1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册)。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宣传工商工作动态,解答群众疑惑。贯彻落实市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深入挂钩点源城区城南社区督促指导。


 

  三、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

  今年,结合3月消费维权月活动,针对我市老年人、大中专学生消费问题日益突出的问题,我局分别联合新江街道办城南社区、河源理工学校开展“安全消费教育进社区”“安全消费教育进学校”普法活动。河源理工学校近七百名师生参加了“安全消费教育进学校”现场活动,积极参与法律讲座互动、观看教育宣传片,增强了消费者金融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此外,为鼓励消费者行使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组织我市部分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参加12345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对通信行业的社会监督,还举办了消费体验进企业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走进中国移动河源分公司,参观移动大楼内的话务中心、售后服务中心、消费维权服务工作站等场地。


 

  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立体化、全媒体普法宣传平台

  (一)通过报刊、电台开设普法宣传栏目。2017年9月我局先后联合市消委会与河源日报社合作开设了“消费之窗”专栏,与河源电台在河源广播电台旅游交通频道97.8频道开通了《消费者之声》节目,于每周二、四的12:00-12:30播出。“消费者之声”在午间黄金时段播出,使我市大部分车主都成为听众。至今,“消费者之窗”已刊发10期,“消费者之声”播放了58期。2018年广东省首次发布的消费环境评价分析报告中,我市在服务规范方面、投诉处理方面、经济贡献方面、商品、服务、维权及环境的满意度方面排名前3。



 

  (二)以文艺晚会形式开展普法。我局自2016年来,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7年3月与市消委会联合河源电视台共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文艺晚会;11月,联合市消委会与市质监、食药监、旅游、烟草、盐务等部门联合协办“消法伴你行 商品惠万家”—河源市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暨商品惠民现场活动。以歌舞、相声、诗朗诵、花朝戏等艺术表现形式,通过案例剖析、记者揭露、现场观众互动等内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普法宣传。2017年3月,市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黄远程局长、市工商局经检局欧阳飘局长分别对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3·15”活动安排进行详细的说明,并对新闻媒体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四)开通微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2017年开通“河源工商”公众号,为群众提供工商最新政策法规、业务在线查询服务和工商最新动态资讯等信息。今年,又开通“河源开办企业便利通”公众号,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名称自主申报、电子化工商登记、填报年度报告的流程、指南及表格下载等服务。


通过微公众号“河源工商”、“河源开办企业便利通”、网页集中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办企业便利化等措施


  (五)以行政指导强化普法工作。近年来,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正确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2017年,市消委会对某健身俱乐部开展个别约谈,市工商局经检局召开全市直销监管工作座谈会,并与7家直销企业代表签署了《河源市直销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书》;2018年,召开“提高服务 保障权益”全市三大运营商主题座谈会,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为了更好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两年来,多次到各县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调研和现场指导申报工作。


市局开展全市直销监管工作及三大运营商主题座谈会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使我市市场主体准入更加便利高效,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连续几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获评优秀等次。今后,我局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宣传员作用,努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打造与珠三角同等水平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而不懈努力。


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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