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荣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核心提示
东源县于2009年开始启动法治县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东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法治化水平为核心,以普法宣传为载体,积极创新思路与举措,建立科学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主抓、人大主导、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了创建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目前,东源县成功建设法治县创建活动示范点50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0多个,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三个进一步”(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四个一年”(即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一年比一年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一年比一年提高;社会大局一年比一年稳定和经济发展速度一年比一年加快)的目标,为建设文明富裕幸福新东源和争当打造“广东绿谷”先锋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经过努力,东源创建活动经逐级实地考核评估验收,于今年3月上旬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0—2012年度)”,成为广东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其间,东源县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评为“2006年—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被省、市评为 “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等。
■亮点措施
坚持党政主抓各方联动形成合力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东源县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法治县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组成,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检查、指导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统揽全局,人大主导,依法治县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同组织推进的工作格局。
该县根据上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建设“法治东源”为总目标,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决定》、《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东源县法治县创建工作考核评估指标》等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机制,并将创建活动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保证创建活动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在创建过程中,东源县委书记叶少军、县长何广延等县党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创建工作示范点检查指导创建活动,对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各创建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创建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层级责任,实行联动协作、齐抓共管,推动了创建工作向深入开展。
去年9月,东源县委、县政府针对创建活动推进情况,迅速召开全县法治县创建活动工作加温会议,对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志在必得”的信心与决心冲刺法治县目标。叶少军在加温会上要求,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考核,确保“法治东源”创建活动取得成效和高标准通过评估考核验收,为建设文明富裕幸福新东源、争当打造“广东绿谷”先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何广延针对创建活动推进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办法与措施,以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万无一失。
坚持突出重点 创建活动富有成效
法治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内容繁多、涉及面广。东源围绕“党委依法执政能力明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大大增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水平有效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健全,公民法律素质显著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步伐加快,全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要求,坚持抓重点突难点,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改善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如何推进科学发展来统筹规划法治县创建活动,实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在创建工作中,该县坚持“立足基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法治东源,打造‘五大(名)县’”为主题,把加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公正司法、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及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10个方面作为创建工作主要内容,实行“五个结合”(即把法治创建活动与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把法治创建活动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有机结合,把法治创建活动与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有机结合,把创建活动与“三打两建”有机结合和把创建活动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有机结合),以开展“法律六进”(即进学校、机关、乡村、单位、社区和企业)活动为抓手,实行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理论学习制度化、领导干部任职前要通过学法考试制度和重大项目建设聘请法律顾问决策制度,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团,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此外,该县还以“构建平安和谐东源” 、“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及“三打两建”、“民情恳谈会”等活动为载体,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使创建活动富有特色、富有成效。
据该县创建办公室统计,自2009年以来,全县举办图片展览103场次,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63次,受教育人数达56万多人次。去年,全县查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案件3885宗,查处涉案人员3337人,打掉“保护伞”56人,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会风气得到进一步净化。全县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2336幢,面积48.89万平方米;依法拆除新丰江库区水上非法养殖户的养殖设施网袋7750个、网箱634个、滩涂拦网6542亩,依法关闭新丰江、东江水上非法餐饮船31艘,依法整治新丰江水库周边乡镇畜禽养殖场32家、关闭养猪场18家;依法整治非法矿点75个,查处非法采矿人员42名,处分责任干部15名;“六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东源县通过开展创建法治县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
据该县统计部门提供的数字显示:去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78.3亿元,同比增长12.9%;全社会工业总产值117.6亿元,同比增长22.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增速在全市各县区中排名第一。
坚持以点带面 示范牵引全面推进
东源在创建活动中,坚持建设好示范点,通过示范牵引,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扎实有效推进。
该县重视选好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和镇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综合考虑各方有利条件的基础上,把该县地税、国土资源、工商、教育、财政、公安6个县直单位和仙塘、灯塔2个镇及42个村(社区)确定为法治单位、法治镇、法治村(社区)创建示范单位。县法治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多个督导组,深入到各示范单位进行督查和指导,与示范单位共同研究部署法治县创建工作。各示范单位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与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按照《法治县创建考核指标》将创建内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和各相关责任单位,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方法,形成了法治县创建工作有人负总责、各司其职、层层落实、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该县法治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密切关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注重挖掘典型,对创建工作亮点单位和亮点举措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同时对不重视法治县建设的单位和案例进行通报,通过正反典型,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
作为创建示范乡镇——仙塘镇把创建工作与推行“民情恳谈会”活动试点工作及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相结合,丰富创建内涵,相得益彰。仙塘镇在县法治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困,暖民心,集民智,促民富”为主旨的“民情恳谈会”活动,镇村干部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实际行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与赞誉。同时,该镇通过实施“阳光财务制度、阳光工程”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建预防职务犯罪涉农工作“仙塘模式”。2011年10月,全省预防职务犯罪涉农工作现场会在仙塘镇召开,会议提出要在全省推广预防职务犯罪涉农工作“仙塘模式”。
该县其它创建示范单位全力以赴,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创建工作思路与举措,使创建活动更富有特色与成效。全县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警民恳谈”活动,开展活动345场次,收集群众意见与建议1500条,落实解决1400多条,落实率达95%。县司法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创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模式。县检察院探索建立科学的案件管理、监督机制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量与效率。县财政、工商、地税、国土资源、教育等创建示范单位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开创了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据该县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9年以来,全县共建立法治县创建活动示范点50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0个。这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成功做法为该县全面推进创建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提供了示范与样板。
坚持建章立制 巩固扩大创建成果
法治县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始终贯穿于社会经济发展全程。东源县在创建实践活动中认识到,唯有建立健全系列推进法治县建设的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才能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
为此,东源县制定出台了《东源县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决定》、《东源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东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东源县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源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指标》等规范性文件。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着力建立健全合法、民主、科学的议事规划和决策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决策程序和行政决策反馈纠偏、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与听证制度等系列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机制。同时,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性规章和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了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各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部门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并装订成制度汇编,形成工作台账。该县同时强化法治监督,把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内部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致力构建严密、科学、有效的监督网络和监督体系。
该县还建立健全法治县评价考核激励机制,明确考核指标,将普法和法治县创建活动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制度规范和考核机制促进法治县创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正常化。同时,该县把学法考试列入普法重要内容和个人档案管理,将学法考核表按干部管理条例存入个人档案管理,作为干部提拔、晋升的依据之一,规定调入调出的个人档案必须有学法考核登记表。目前,东源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已普及到村一级干部,走在全省前列。
据该县创建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9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大型学法考试2次,考核干部职工1.3万多人次,考核村(居)干部2300多人次;举办乡镇、村(社区)干部培训班52期,受教育人数118万多人次。县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40多种,学习总课时464节,学习人次37120次,参学率达100%;组织考试4000多人次,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新闻回顾
东源法治县创建活动获省考核组肯定
制度完善 效果明显 亮点较多
去年9月21日,省法治县创建活动检查考核组通过观看专题汇报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台账和到仙塘镇、县教育局实地考察等形式,对东源县法治县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省考核组认为,东源县法治县创建活动组织保障到位,制度完善,效果明显,亮点较多,有一些工作甚至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普法工作扎实有效、覆盖面广;政府和各部门依法行政,善于用法律推进自身工作;注重法治县创建工作与“三打两建”工作相结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