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市2013年普法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13/3/13

2013年普法工作要点

 

2013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中期督导年,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切实增强全体市民的法律意识,为加快打造“广东绿谷”、建设平安河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全民守法,平安河源”法制大宣传

1、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加强学习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涉及社会稳定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3、加强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偷税骗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开展法制宣传,加强保护公众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正义市场经济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要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廉政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的宣传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围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普法办要求,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推行普法学法无纸化考试,今年市综治委已决定,将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考核。

2、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围绕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完善基地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以“法律进校园”为抓手,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扎实开展有关禁毒、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分辨是非和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办好法律知识竞赛、有奖法律知识问答、法制征文比赛等一系列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切实把校园普法工作做到位,做出实效。

3、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围绕推动诚信守法建设,深入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和普法监督员制度,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学法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企业普法的积极性。切实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会法、计划生育法以及交通安全、出租屋管理、招工等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加强村民居民普法工作。加大村(居)民普法力度,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增强村(居)民法治意识,树立对法律的尊崇,促进基层民主自治。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两年至少有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10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立村(社区)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针对各种矛盾纠纷苗头,开展预防性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围绕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征地拆迁、重大建设项目、扫除黄赌毒、婚姻家庭、土地权益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表达诉求,提高群众依法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大法治创建和中期督查力度,推进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1、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推广连平县创建全国法治县区、东源县创建全省法治县区的先进经验,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提高各县区、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年,为推动普法工作的落实,市综治委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考核项目之中,各地各单位要及早准备,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及时做好普法活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六五”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尽早做好普法总结工作,筛选梳理出代表性事件、典型人物和经验做法,并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下半年,市普法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市“六五”普法进行中期督查。

四、加强领导,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1、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普法办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河源司法行政网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加强经费保障。“六五”普法期间,各级普法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增加普法经费的财政供给,同时加强对普法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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