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河源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8/7/18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申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3-24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5:00-17:30
2、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5号市司法局三楼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2-3820115、3820125
二、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因入伍、入职等原因,毕业证书在其他单位暂时保管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三)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学习时间与学制不对应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开具的延长或变更学籍相关情况的证明;
2.毕业证书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提交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须提交载有相关变更事项的户口簿或证件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