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我市“司法为民”出实效获评省优秀

更新时间:2013/1/31

本报讯(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刘剑锋)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程,积极创新司法为民服务手段,取得了显著成效,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
        2012
年,全市司法行政在各县区建立和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在全市7个工业园区、18500人以上大型规模企业等全部建成行业性调解组织,并成功引进了广东省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河源设立分支机构;在全国首创法律援助免费司法担保机制,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众打官司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财产担保问题;全市司法系统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1宗,咨询接访4863人次;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和普法工作,坚持公正地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省司法厅三年一轮的综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
        
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彭定邦在会上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法治河源、满意司法,服务平安河源广东绿谷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在工作上做到明实情、讲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同时,要坚定不移抓好班子建设和队伍管制,树立司法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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