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司法局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在传承中创新 在实干中前行

更新时间:2018/7/4

核心提示

  调查取证,去伪存真;缝补感情,烫平“伤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人民调解工作,只为社会能更和谐。

  目前,河源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85个,拥有10183名人民调解员。去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160宗,75%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级,调解成功率达98.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近年来,河源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创先,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调解案件中既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又感悟到和为贵的道德高尚。

  2017年,我市有2人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一个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东源县司法局及和平县司法局贝墩司法所所长刘碧谊、龙川县司法局登云司法所所长黄小球分别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如何在新形势下以最有效的方法,化解最为突出的社会矛盾?河源市司法局紧扣时代脉搏,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平安河源、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实干中砥砺前行,把人民调解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基层播种出和谐之花。

人民调解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成为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传承中创新

化解矛盾有新方法

  河源市,是一个对基层社会治理有着深厚自治基础和传承的地方。紫金蓝塘,是“中华第一所”的诞生地。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农村的各类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国家的法律秩序正慢慢恢复,群众的法律意识尚待提高,解决大小纠纷都习惯找领导,时任紫金县委常委兼蓝塘公社党委书记的黄煜祯(后任河源市长),决定设立一个以调解纠纷为主的部门。

  198012月,中国第一个乡镇司法行政机构——蓝塘人民公社管委会司法办公室应运而生,开全国先河。

  蓝塘的这一举措得到了惠阳地区司法处和广东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19815月,紫金县在蓝塘召开现场会,出席会议的惠阳地区司法处领导向参加会议的惠阳地区各县、市领导大力推广蓝塘经验。198410月,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在全省基层组建司法办公室的决定。

  198411月,司法部在广东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肯定了蓝塘经验,之后,这一做法在全国推开,司法办后统一改称司法所。

  不忘来路向前走。30多年来,我市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一直未变,并赋予了新的方式和内容,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坚持创新创先,探索出五老一贤等符合河源实际的特色调解工作方法。

  

  “五老一贤”调解法产生于紫金县龙窝镇,“五老”即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退伍军人,“一贤”即外出乡贤。

  据了解,“五老一贤”调解法主要从四方面开展:一是组建“一库一室”,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全镇“五老一贤”名库,将这些在本地威望较高、热心基层事务的“五老一贤”群体发展为人民调解员或人民调解顾问,在每个村(社区)成立“五老一贤”调解工作室。充分利用“五老一贤”独特的群众基础和发挥在矛盾纠纷调处上的助推、润滑和“临门一脚”作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坚持党政主导,增强履职能力。在党委政府领导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定期举行培训会、座谈会等,提高“五老一贤”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和水平。组建调解工作微信群,便于“五老一贤”队伍分享成功案例、交流调解心得,增强履职能力。三是分类分级调处,提升调处效力。将受理案件分为一般案件和矛盾有可能恶化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危急案件,分别由村干部自主调处、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顾问参与调处以及镇相关部门调处,案件15天内无法化解的转入下一级,最终移送到镇相关部门调处,保障调解工作效果。四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对五老一贤开展慰问活动,增强五老一贤群体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实行以案定补奖励制度,对成功调处的案件视案情复杂程度给予100-1000元奖励,激发“五老一贤”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开展评星级树典型活动,将调解工作突出的“五老一贤”评定为“星级调解员”并在镇年终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激励。

  “五老一贤”调解法实施当年,调处矛盾纠纷63宗,化解63宗,调处成功率为100%。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维稳目标。2017年,龙窝镇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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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中前行 多措并举有新成效

  近年来,市司法局及时挖掘各县区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创新做法,并进行总结,使得各项创新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推广。

  在人员经费保障方面推广“东源做法”。“整合资源、强化村居、全力保障”是东源人民调解工作的一大亮点。2017年,东源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8839件(次),参与调解的案件198宗,成为东源新形势下前置矛盾排调触角、构筑矛盾防范屏障。2015年和2017年,东源县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在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方面推广“紫金经验”。紫金县龙窝镇调委会结合实际创新实施“五老一贤”调解工作法,河源市司法局非常重视,及时挖掘素材,总结经验,分别以简报、会议、参观学习、在司法行政网推送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省司法厅及市委办、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也进行了宣传。同时,推荐该项目参加全市首届“河安杯”综治创新大赛并荣获县区板块二等奖。

 

 

 

 

  

   在整合律师调解资源方面推广“五员合一”。为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目标,市司法局把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归纳为“五员合一”工作法,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是当好参谋员、讲解员、调解员、办案员、信息员,即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方案的参谋员、释法析理的讲解员、重大疑难案件直接参与的调解员、案件分流和援助的办案员以及平安建设的信息员,助推人民调解更高效、更专业。

  在规范化建设方面推动全市走在全省前列。以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成绩取得市委市政府对司法行政的重视支持,201512月,市政府出台文件,以明确工作重点,明确经费保障,明确完成时限的要求,推动全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比省厅时限提前半年完成;以分片包干、分工督导的方式迅速高效推进全市外观标识内务规范,按省司法厅要求完成任务。全面夯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基础。   

 

 

 

 

  

 以“三定一督一通报”推进民生实事落实。近期,河源市建立“三定一督一通报”机制、分析通报会和民生实事项目化落实机制,通过定任务、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督导检查进行通报等措施,紧扣落实民生事实的5个目标(矛盾调处高效联动,调解组织全面覆盖,专职队伍大幅增加,业务建设规范有序,工作保障明显加强),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到位,全面落实以案定补,规范化建设上水平,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

拓展新领域 播种和谐之花

  全市现已建立企事业单位、医疗、道路、土地房屋、环境污染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85个,其中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37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2个,医疗调解组织7个,道路调解组织6 个,婚姻家庭调解组织7个,土地房屋征收调委会7个,环境污染调委会6个,劳动争议调委会7个,律师调解组织5个,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

  目前,河源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85个,拥有10183名人民调解员。全市100个乡镇(街道)调委会还与综治中心建立了调解对接机制,在综治中心设立调解窗口。

  人民调解组织完成从“有形覆盖面”到“有效覆盖率”的转变提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类型多样、覆盖广泛、调解联动、运转高效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201726日,春节刚过,和平县林寨镇来了十几位情绪非常激动的上访村民,要求镇委书记和镇长出来主持公道,解决300多名石江村民唯一的出行村道被石镇村村民陈日栋用钩机破坏,导致行人和车辆无法通行。

  镇调委会获悉情况后,迅速组成调解小组展开调查。调解小组连续5天加班加点,进村入户耐心劝说释法,终于在211日元宵节上午9时出行高峰期,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石江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一次性补偿陈日栋土地占用费8000元人民币,恢复道路。涉及300余人通行的村道用地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每年围绕和针对“春耕大忙、春节及全国两会”和“土地确权、林权改革”等特定时段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求各级调解组织精心组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市人民调解机构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人民调解成为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据统计,201511日至2018331日,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19128宗,调解率100%,调处成功18870宗,调处成功率为98.7%。其中2017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160宗,75%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级,调解成功率为98.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全市信访总件次同比下降16.4%,群众进京上访批数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8.1%69%,较大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100%

  回顾过去,河源司法行政人既坚定了信心,也收获了硕果。展望未来,他们将继续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人民调解靠人民,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积极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为推动广东人民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河源方案”,贡献河源力量。

  组稿/摄影: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曾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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