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2年全市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市直及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广东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贯彻意见》(粤普办[201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举行2012年度全市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单位干部职工。
二、考试时间:市直及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单位普法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4 一17日进行,考试限时90分钟,请各单位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考试。各县区普法考试于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行决定。
三、考试形式:市直及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的普法考试由单位集中组织考场,开卷考试、独立完成。考试内容法律条文和考试试卷在“河源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sfj.heyuan.gov.cn普法宣传栏目下载。各县区普法办可参照市直做法进行考试,也可以采取统一考场、集中考试的形式进行。
四、考试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考试内容。
五、考试命题:市直及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单位考试试题由主办单位组织命题。
六、工作要求:
1、今年是“六五”普法第二年,年度普法考试作为“12·
2、为严肃考纪,要求各单位组织集中进行考试,考试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法和检查学法效果,应制止提前组织人员做出答案、考试时印发照抄的错误做法,防止考试流于形式,缺考的要组织补考。
3、考试结束后,市直及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单位干部职工试卷阅卷评分由各单位负责,参考答案于
联系电话:3820030 传真:3820087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中共河源市委宣传部
河源市司法局 河源市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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