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强化责任意识 确保社会稳定
更新时间:2012/11/16
东源县司法局船塘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百日防护期”维稳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十八大召开期间,采取“七个一”措施,集中精力,统一行动,全面部署维稳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确保辖内的社会和谐稳定。
该所抓好“七个一”的措施是:召开一次会议。按照省厅《关于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船塘司法所叶国强所长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时召开全镇村(居)书记、主任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管小组成员的职责,细化监管小组的措施落实。
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调查摸底,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及现实表现。在掌握一手资料后,分类排队,划分一般或重点,分类进行监管。
组织一次警示教育。10月28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法制教育,明确组织纪律,有事必须报告,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明确告知他们如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台账,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档案及法律文书,完善各项执法程序,提升管理水平。
开展一次温情走访。深入到村到户。对社区矫正人员展开面对面的交流谈心及心理辅导,开展帮扶解困,了解和力所能及地解决其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一日报制度。指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日报告,要求每个社区矫正人员每天下午3点钟前向司法所报告。
召开一次所务会议。内部重新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落实“一包一”或“多包一”措施,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根据东源县社矫股供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