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黄顺平的调解艺术——将情理送到双方内心最柔软处
更新时间:2012/10/16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刘剑锋)调解工作做好了,能控制当事双方的情绪,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要做不好,就可能出现出力不讨好,造成矛盾激化。可以说每件纠纷的调处都是在考验调解员的“功力”。龙川县佗城司法所所长黄顺平对调解能手的理解就是,真心加技巧,将情和理送到双方内心最柔软之处,从而达到成功调解。
一方违约调解陷僵局
10月12日上午,佗城司法所,黄顺平不断接电话及打电话,脸上的表情也由刚开始的笑容不断慢慢转为严肃。原本定在当天上午调处的一宗纠纷看来是调解不成了,因为有一方突然违约不到大江村委会调解办公室了。
对此,黄顺平显得有些无奈,这宗纠纷事发不久,这次是第一次调解,事先在电话中反复劝说双方要坐在一起好好谈谈,但还是有一方违约不来。当黄顺平把对方临时不来调解的消息电话告知申请人康某后,很明显能听到康某的声音提高了不少,情绪有些激动。
放下电话几分钟后,黄顺平一拍脑门说:“不行,还是得去大江村委会,当面和申请人解释清楚,稳定好他的情绪。”
10时30分许,黄顺平赶到大江村委会,康某还在生气,看到黄顺平便说,“这也太不尊重人了,明明说好一起来调解的,结果让我白跑一趟。”黄顺平好言相劝:“不会白跑一趟,至少对方会看到你是想真心调解的,而这次对方违约是他们理亏,说不定下次调解也会让一步的。”康某听后,也乐了一下,“但愿如此。”
康某的纠纷是因大江村涧一村民小组在他买的仓库前建了一个垃圾池,并且是在警方两次要求停工的情况下依然强行完工。康某指着垃圾池说,建垃圾池本是好事,但这个选址明显有问题,一是在国道边,有碍市容;二是紧邻候车站,对候车乘客有影响;更主要的是,对方把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当一回事。
原来,这个仓库是由张某于1993年从涧一村民小组所购买,当时的协议上写得很清楚,仓库后面至公路边余坪,除国家需征地外,村民小组不得另行安排基建项目。康某则于2006年9月从张某手上购买了这个仓库,转让合同也经佗城镇法律服务所及大江村委会确认。
黄顺平仔细分析后认为,康某手上有张某和涧一村民小组的协议和转让合同,而村民小组则是称建垃圾池是公益事业,纠纷不应是这么简单,很有可能是其他冲突引起,不搞清纠纷的冲突点就难以调解好纠纷。经黄顺平点拨,康某大悟,前段时间村民小组通知他,要以每平方米100元共2万元的地价补给村民小组,但被他拒绝了。随后,对方就开始建垃圾池了,看来建垃圾池只是个幌子。
黄顺平几次致电村民小组组长戴某,但都未能取得联系,第一次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黄顺平说,这很正常,重要的是申请人康某现在情绪稳定了,并没有将对抗激化下去,只要双方真心愿意调解,还是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调解重在理赢在情
康某说,尽管第一次调解没能成功,但从黄顺平赶到村委会当面安抚他的情绪,可以看出他对调解工作的真心付出。
让黄顺平痛心的是亲情往往在利益面前变得脆弱,但也有点让他欣慰,亲情又恰恰是调解工作中的法宝之一。2011年9月,新渡村的阿成前来申请调解纠纷,原来同父异母的兄长阿根将原来平分的老宅基地占用了大部分,而且余下地皮也不肯给他。黄顺平多次找阿根谈心,但他就是不愿让步。3个多月的时间,黄顺平也记不清找过阿根多少次,他只记得每谈一次心,阿根就会有所退让。就这样,阿根被黄顺平一次次打出的亲情牌所感动,而弟弟阿成最后也让步,同意不要余下的地皮,接受大哥的经济补偿。
10多年来,黄顺平组织参与调处各类纠纷326起,调解成功率达97.6%。黄顺平也多次受到表彰,他带领的佗城司法所于2009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今年,他则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调解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门永远探索不完的艺术。”在黄顺平看来,面对满腹怨气的双方,调解就是一门艺术,可以让大伙变得心平气和,化干戈为玉帛。
一方违约调解陷僵局
10月12日上午,佗城司法所,黄顺平不断接电话及打电话,脸上的表情也由刚开始的笑容不断慢慢转为严肃。原本定在当天上午调处的一宗纠纷看来是调解不成了,因为有一方突然违约不到大江村委会调解办公室了。
对此,黄顺平显得有些无奈,这宗纠纷事发不久,这次是第一次调解,事先在电话中反复劝说双方要坐在一起好好谈谈,但还是有一方违约不来。当黄顺平把对方临时不来调解的消息电话告知申请人康某后,很明显能听到康某的声音提高了不少,情绪有些激动。
放下电话几分钟后,黄顺平一拍脑门说:“不行,还是得去大江村委会,当面和申请人解释清楚,稳定好他的情绪。”
10时30分许,黄顺平赶到大江村委会,康某还在生气,看到黄顺平便说,“这也太不尊重人了,明明说好一起来调解的,结果让我白跑一趟。”黄顺平好言相劝:“不会白跑一趟,至少对方会看到你是想真心调解的,而这次对方违约是他们理亏,说不定下次调解也会让一步的。”康某听后,也乐了一下,“但愿如此。”
康某的纠纷是因大江村涧一村民小组在他买的仓库前建了一个垃圾池,并且是在警方两次要求停工的情况下依然强行完工。康某指着垃圾池说,建垃圾池本是好事,但这个选址明显有问题,一是在国道边,有碍市容;二是紧邻候车站,对候车乘客有影响;更主要的是,对方把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当一回事。
原来,这个仓库是由张某于1993年从涧一村民小组所购买,当时的协议上写得很清楚,仓库后面至公路边余坪,除国家需征地外,村民小组不得另行安排基建项目。康某则于2006年9月从张某手上购买了这个仓库,转让合同也经佗城镇法律服务所及大江村委会确认。
黄顺平仔细分析后认为,康某手上有张某和涧一村民小组的协议和转让合同,而村民小组则是称建垃圾池是公益事业,纠纷不应是这么简单,很有可能是其他冲突引起,不搞清纠纷的冲突点就难以调解好纠纷。经黄顺平点拨,康某大悟,前段时间村民小组通知他,要以每平方米100元共2万元的地价补给村民小组,但被他拒绝了。随后,对方就开始建垃圾池了,看来建垃圾池只是个幌子。
黄顺平几次致电村民小组组长戴某,但都未能取得联系,第一次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黄顺平说,这很正常,重要的是申请人康某现在情绪稳定了,并没有将对抗激化下去,只要双方真心愿意调解,还是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调解重在理赢在情
康某说,尽管第一次调解没能成功,但从黄顺平赶到村委会当面安抚他的情绪,可以看出他对调解工作的真心付出。
让黄顺平痛心的是亲情往往在利益面前变得脆弱,但也有点让他欣慰,亲情又恰恰是调解工作中的法宝之一。2011年9月,新渡村的阿成前来申请调解纠纷,原来同父异母的兄长阿根将原来平分的老宅基地占用了大部分,而且余下地皮也不肯给他。黄顺平多次找阿根谈心,但他就是不愿让步。3个多月的时间,黄顺平也记不清找过阿根多少次,他只记得每谈一次心,阿根就会有所退让。就这样,阿根被黄顺平一次次打出的亲情牌所感动,而弟弟阿成最后也让步,同意不要余下的地皮,接受大哥的经济补偿。
10多年来,黄顺平组织参与调处各类纠纷326起,调解成功率达97.6%。黄顺平也多次受到表彰,他带领的佗城司法所于2009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今年,他则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调解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门永远探索不完的艺术。”在黄顺平看来,面对满腹怨气的双方,调解就是一门艺术,可以让大伙变得心平气和,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