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18年河源市普法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18/3/20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普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推进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水平,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法治河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打造“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市,助力推进现代河源、生态河源“两个河源”建设,为实现跨越发展、率先振兴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4.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部署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各大节点多形式深入宣传宪法。重点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5.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将宪法学习列入普法讲师团重点宣讲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组织全市青少年学生参与全省“我与宪法”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6.结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作为各部门行业的共同任务,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

7.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落实《河源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部署推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三、扎实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8.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区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在6月底前,全部制定完善实施意见和普法责任清单。

9.开展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不断创新举措,全力打造“谁执法谁普法”的示范市。各县区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参照实施。

10.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征集、选编和报送工作,建立市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上报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与“法律六进”相结合,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推动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

11.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新要求,指导各地各部门调整、充实“七五”普法内容和目标,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精准普法。

12.主动服务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结合各时间节点和重要节日,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3.实施法治宣传特色扶贫工程。在全市255个贫困村中开展送法进乡村,全面推开“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设立普法联系点、培育示范点等“法治扶贫行动”。

14.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系列活动。扶持社会组织公益普法,发挥媒体人公益普法工作作用,联合河源广播电台《法治声音》栏目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策划送法进基层专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15.扎实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在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整理充实台账,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争创全国、全省先进。

五、推进普法工作措施项目化

16.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程建设。会同教育部门推动各县区建成至少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参加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评估申报活动。推动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组织参与全省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申报活动。

17.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落实“四级同创”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省有关部门将在今年开展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回头看工作,各地要对2017年已创建的省、市级法治村(社区)进行加强与巩固,市普法办也将适时深入各地进行创建回头看工作。推动我市80%以上村(社区)按照省级标准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我市40%以上500人以上规模企业按照省级标准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创建活动。

18.搭建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平台。加强12348广东法网的法治宣传服务功能宣传和运用,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继续办好《法治声音》栏目和“河源普法”微信公众号,丰富《律师说法》栏目。

19.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项目化建设。加大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行业法治文化示范点培育力度,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参与全省第二届法治宣传教育作品(微视频、动漫、微电影、电台节目、电视节目、地方戏曲、小品等)征集展演活动。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六、推动普法工作考核体系化

20.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制定《河源市“七五”普法县、区考核评估标准》和《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21.运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做好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培训工作,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22.加强综治考评运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并将本地本部门的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按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河源市综治目标管理中有关普法工作量化考核标准〉的通知》(河综治办〔20151号)文件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报市普法办。对各地各部门完成全年普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各类媒体开展专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上线河源广播电台《法治声音》栏目,对参与上线栏目的单位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底综治考评。

七、推动普法工作指导专业化

2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法宣队伍专业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学好用好现代传播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组织各地参加全省普法骨干技能测试比赛,提升普法业务工作水平。

24.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各地各单位普法联动作用。推动各县区普法办从直接普法人转变为普法组织协调人,把普法办“机关化”管理职能向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调整充实部门普法联络员队伍,用好各县区法治宣传教育分管司法局长、股长微信群,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25.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升普法专业化水平。组织申报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跟踪落实第四批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结梳理全市普法工作成效,重点宣传全市普法品牌和成果经验,打造河源特色普法品牌。

八、全面加强普法工作保障机制

26.加强组织保障。及时向河源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汇报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省“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27.加强队伍保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法治培训等活动,各讲师团成员宣讲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市普法办;完善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执法、法律服务人员和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积极参加普法志愿服务,提高普法志愿者服务水平。

28.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支持,按市政府六届63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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