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局根据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的河源司法行政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源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联系电话:0762-3820010,传真0762-3820015;电子邮箱:hysfbgs@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内容: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970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法律法规宣传、统计数字、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形式:1、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2、河源司法行政网;3、河源市法律援助网站;4、河源律师网;5、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6、河源司法简报等内部刊物;7、机关大楼一楼大厅政务公告栏、电子滚动屏幕;8、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微信平台;9、电视台、广播、手机短信和纸质宣传单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政务公开范围、获知政府信息的途径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服务群众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8年3月13日